|
||||
多元化评价考生多样化招生录取
天津市高考改革方案明年实施
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部分高职院校试点自主招生
为适应高中新课程改革需要,推进创新型人才培养,经教育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昨天(7月9日)正式颁布。《方案》于2009年开始实施,改革后的新高考将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指向。
2006年,本市进入高中新课程实验,首批新课程下的高中生将于明年毕业。《方案》通过制度创新,构建和完善德、智、体、美多元评价,多样化招生录取的综合改革体系。从明年开始,本市高等院校招生将在高考分数的基础上,综合考量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在部分高职院校试点自主招生,考生将不用参加高考。
据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介绍,本市高考改革是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高校招生选拔评价、高中课程改革与高校招生考试内容改革、高校多样化招生录取方式的综合性改革。考虑到高校与中学对改革的实现能力和考生与社会的承受能力,本市高考改革将由近及远,由浅入深,循序渐进,逐步深入,《方案》的改革仍将持续。高校招生改革政策的咨询由考试院负责,考试院呼叫中心电话:96796666。
高校招生参考平时表现
逐渐建立多元评价体系
将于明年实施的《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方案》在深入研究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同时,着意于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设计,使其与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制度共同组成合理的制度体系,形成有效联动。高等院校招生时,除学生的高考成绩外,将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006年以来,我市先后建立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通过制度创新,使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有机衔接。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记录和评价考生的表现、事迹、个性、专长等,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相关信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对普通高中学生修业状况进行检测,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提供基本学业信息。新《方案》着力使这两个制度与高校招生考试制度共同组成合理的制度体系,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促进从人才培养模式到人才选拔模式的系列配套改革。
明年高考仍设文理艺体四个招生类别
文综理综各科目分别命题
《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方案》将逐步推进高考内容改革。明年,本市高考仍设置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四个招生类别,考试科目为语、数、外和综合考试科目,其中文科综合与理科综合科目考试中各个考试科目将分别命制试题。
新《方案》规定:高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外语(含听力测试)和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文科综合包括历史、地理和思想政治,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新《方案》仍设置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四个招生类别。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除参加文史类或理工类考试科目的考试外,还需参加相关的专业考试。报考外语类院校及相关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口语测试。
各科目考试内容均以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中必修模块和部分选修模块为主要考核内容,并遵循《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天津卷说明》命制各考试科目的试卷。文科综合与理科综合科目考试中各个考试科目将分别命制试题。语文和综合科目考试时间分别为150分钟,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时间分别为120分钟。
文史类或理工类四个科目试卷的总分值分别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分值分别为150分,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科目的分值为300分;文科综合中历史、地理、思想政治科目试题的分值分别为100分,理科综合中物理、化学、生物科目试题的分值分别为120分、100分、80分。
部分高职试行自主招生
考生可以不参加高考
《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方案》明年实施后,本市部分试点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学生,可以不参加高考。
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保送生资格和试点自主选拔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招收保送生和实行自主招生时,可根据本校办学宗旨、培养目标,自主规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要求。
其他招生学校可在考生高考成绩同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招生学校在以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的前提下,自主规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要求。
本市部分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或专业,试行自主招生,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试行自主招生学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学校以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实施录取工作,被录取的考生可以不参加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