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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资金缴存滞后大修申请不合规范
龙都南园业主维修顶楼受阻
有关部门表示手续已齐备审批工作正在办理
编辑同志:
我们是本市河西区解放南路龙都南园的部分业主。我们所居住的龙都南园3号楼一遇到下雨天气,顶楼业主的家里几乎全部漏雨,并且这种情况已持续了两年之久。在这两年的时间里,只要外面一下雨,顶楼业主的家里就开始连续几天漏雨,家具必须要移开,满地都放着用来接水的盆盆罐罐,夜里的滴水声使人无法安睡,电源也因此时常跳闸而无法正常照明。我们曾多次向强俊物业公司反映过这一问题,并要求向有关部门申请房屋维修资金,但此事拖延了近两年的时间也没有结果。我们希望有关单位和部门尽快了解实际情况,早日将漏雨的房顶进行修缮,使我们白天能够安心工作,夜晚能很好地休息。
龙都南园部分业主
附记
河西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接到本报转去的龙都南园业主反映维修资金申请问题的来信后,对此事予以了详细说明。据河西区物业办介绍,龙都花园南园项目是2000年5月竣工入住的,由强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006年11月,该物业公司提出准备申请和使用维修资金,对该项目的3号楼屋面进行大修。由于该项目开发年代较早,当时还尚未建立维修资金缴存方面的相关规定。此后在天津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与河西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的共同努力下,2007年5月将该项目的维修资金742561元成功追缴到位。同时,河西区物业办责成专人,采取服务前移的方式,多次深入到该小区,现场对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相关程序向业主进行了讲解和指导。但由于以下几个原因,使得该项目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进程缓慢:一是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该项目3号楼申请使用维修资金修缮屋顶,需由3号楼全体业主的三分之二以上户数、三分之二以上建筑面积同意,并依次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对于全体业主的签字确认,需要一个时间过程;二是在资金申请期间,该项目业主委员会届满,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该项目业主委员会必须换届选举并与该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后,方可继续申请使用维修资金”;三是2008年3月,该项目业主委员会换届完毕,并与物业企业签订服务合同后,区物业办以抢在雨季前将屋面工程修缮完毕为原则,派专人督促物业公司负责人快速规范完成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程序,但该公司在操作过程中未按程序规定执行,提供划拨业主账户维修资金的数据出现了错误,导致需要调整后方可继续进行而再次延误了部分时间。
根据《天津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使用办法》的规定,在各项要件齐全的情况下,三个有效工作日内即可开具备案证明,因此,结合上述的三点因素,并不存在所谓的“上级不批”的情况。目前,各项申请手续材料已递交至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资金审批工作正在运行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