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6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马双洪、王迪、张有强、殷玉谈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新生、李鸿书、王毅钧、蔡玉德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吴玉光、邓楠、王军、安英辉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