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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带薪年休假成为一纸空文,江西省下发《关于认真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通知》不仅要求领导要带头休假,还限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应休未休人数的比例。
休假还需要督促吗?江西省近日出台的这一看似多此一举的通知并非空穴来风。据人事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此举是为了防止个别单位将年休假工资报酬作为货币福利发放,从而增加财政负担,背离职工年休假制度的初衷。然而令人不解的是,去年带薪休假制度出台伊始,各种疑虑的声音就层出不穷,大多数人都担心这一政策会成为“空投资票”,自己的休假得不到保障。而仅仅在政策实施半年多后,江西省竟然不得不下通知督促人们休假,还要领导带头休假,当初那些担心自己无法休假的人,现在又为什么不愿意休假了呢?
据天津市的一项调查显示,当地今年上半年已休带薪年假的在职者仅占两成。而促使大家放弃休假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是经济方面,带薪休假的“薪”太低了,而不休假却能获得几倍的报酬。第二是工作方面,长时间的休假会影响自己的业务,尤其是在私企和外企这样竞争激烈的地方,很少有职工敢于冒丢饭碗的危险去休假。由此看来,带薪年休假走入现在的尴尬境地并不是因为用人单位刻意限制或不予落实,而是制度本身的缺陷和某些现实因素导致人们自己选择不休假。
除江西省外,前不久湖北省也出台了类似限制单位不休假人数的规定,目的和江西省的这一通知基本一致。带薪休假让劳动者有更多时间缓解工作压力,陪伴亲人,不仅是提高劳动效率的一种有效措施,而且是对劳动者的尊重,同时还有利于满足日益明显的个性化的消费需求,充分合理地利用社会资源。如此利好的措施如果因为大多数劳动者的冷落而失去意义,不仅无法带来应有的经济社会效益,还会导致一系列不良后果。为此,江西、湖北等省的督促措施实非多此一举,而是切中了问题的要害。尤其是限制应休未休人数的比例,不仅能打消人们为了收入放弃年假的念头,也能在单位上形成人人休假的良好局面,从而消除部分人的顾虑。
虽然江西省的这一新规定能使机关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的落实情况有所改观。但这一制度落实的真正难点在于外企和私企,如何保障这些企业劳动者的休假权利还需要有关部门认真考虑,并制定更加科学可行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