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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经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日前,《天津市民文明公约》、《天津市民行为守则》已经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审议通过,正式颁布。
《公约》、《守则》的制定从今年4月中旬开始。市文明办在认真总结我市公民道德建设的经验,学习借鉴国内其它城市的先进做法,结合天津实际消化吸收再创新,提出了《公约》、《守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工作从6月21日至7月15日在全市展开,各级文明办和主要新闻媒体公布了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共收到群众来电来函4000多件;开辟了“公约守则大家谈”专栏,刊发反映群众意见建议的稿件200多篇;印发了5万张调查问卷,及时汇总群众意见;各级文明办还深入基层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地听取市民意见。广大市民热情参与,积极建言献策,市文明办共收到市民提出的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一万多条。广大市民认为,制定《公约》、《守则》很及时很必要,表示支持和拥护。大家普遍反映《公约》、《守则》征求意见稿,体现了党中央关于公民道德建设的新要求,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天津特色,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语言平实、通俗易懂,是每个市民应该遵守又能够遵守的行为准则。
广大市民对《公约》、《守则》的内容表述,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修改意见,希望《公约》内容更加全面、准确、简明。希望《守则》进一步强化针对性和操作性,真正成为自律和他律的行为规范。如建议将“不违反交通规则”改为“不闯红灯”,“不扰乱公共秩序”改为“不在公共场所拥挤喧闹”。鉴于我市已经颁布《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建议将“不放任宠物”改为“不违章养犬”。市文明办在充分吸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公约》、《守则》进行了认真修改完善。
市文明委指出,颁布实施《公约》、《守则》,是塑造文明社会风尚、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重要措施,是城市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对于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两个走在全国前列”、“一个排头兵”的重要要求,实施市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推进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市文明委强调,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公约》、《守则》的落实,进一步兴起“同在一方热土、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的热潮。
市文明委号召,广大市民要发扬主人翁责任感,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践行文明公约,自觉遵守行为守则,争做文明市民,共建文明城市,为把天津建设成为更加繁荣、更加文明、更加和谐的美好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