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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文明公约
(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2008年7月22日颁布)
热爱祖国 建设天津
辛勤劳动 干事创业
遵纪守法 诚实守信
爱岗敬业 务实创新
节约资源 保护环境
崇尚科学 移风易俗
孝老爱亲 邻里和谐
尊师重教 拥军优属
热心公益 助残济困
举止文明 礼貌待人
对于这些公约、守则,我认为制定的意义不大,充其量算是精神世界中的形象工程。市民的整体素质提高要建立在生活水平、社会保障、公共教育、公平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民轻松健康的精神状态和社会认同感的基础之上。很难想象一个衣不遮体、食不裹腹的人谈什么文明公约、守则;很难想象一个生活在充斥着特权和潜规则的社会中的底层的人谈什么文明公约、守则;很难想象一个民主、政治权利得不到充分保障的人谈什么文明公约、守则;很难想象一个自己的孩子得不到平等教育条件,自己的老人看不起病的人谈什么文明公约、守则;很难想象一个才城市中备受歧视的农民谈什么文明公约、守则;很难想象一个精神紧张,对社会充满不满的人谈什么文明公约、守则;中华民族是一个坚忍的民族,请注意是“忍”。我们爱好和平,我们安于现状,但并不是说我们没有感觉。其实我们一直在注视,在期待。问问自己我们的基本生活能否保障;社会保障是否健全;公共教育是否普及;社会环境是否公平稳定;人民的民主政治权利是否能够充分保障。如果答案都是肯定的,那么我相信,人民的精神是放松的,对社会会认同的。那时,闲来无事再来定定公约,写写守则也许更合时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