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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本市召开推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工作会
日前,本市召开天津市推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工作会议,落实市委常委扩大会议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新20项民心工程,总结分析当前劳动关系工作,研究新措施,部署新任务,推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促进职工收入增加,维护社会稳定。市委常委、副市长崔津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邢明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崔津渡指出,投资主体多元化决定了用工主体多样化,劳动关系由国有企业单一性向多种所有制多样化发展,确定劳动关系、规范用工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成为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的工作,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以发展体面劳动和促进企业持续发展为重点,做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是一项重要任务。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关键是营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劳动关系基础,依法同等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正确认识企业是发展生产经营的经济组织,劳动者是平等主体双方中相对的弱势一方,以发展体面劳动和促进企业持续发展为重点,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企业持续发展、不断提高中低收入职工收入,在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实现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崔津渡指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提高城乡居民和职工收入工作。他要求,三方机制组成单位各方,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创业带动就业方针,以提高就业率和劳动生产率为目标,科学分析劳动关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准确把握劳动关系工作的要求,综合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进一步规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