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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度内辖区土地违法面积超过增量土地面积15%的地方政府,将面临被问责。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已于上月起实施,标志着土地违法问责制正式启动。
根据国家部署,本市积极实行土地违法政府问责制度,今起四种行为将“问责”行政首长: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根据规定,对被问责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本市还出台系列举措,力争在创新体制和建立长效机制上实现土地管理的新突破。据介绍,这些举措分别是:建立发现机制,成立市和12个涉农区县两级土地巡查队伍,对4万公里三级道路沿线及周边地区进行全覆盖巡查,做到对违法用地项目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建立联合查处机制,通过部门联动,提高执法效能;建立治理违法用地责任制度。
昨天,本市集中区县政府签订了治理违法用地责任书,并对全市涉农区县区长、县长、乡镇书记、乡镇长以及各区县国土部门负责人共450人集中进行培训。此外,还深入蓟县、宝坻、武清、西青、北辰等区县3600余名乡镇村级干部进行了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提高依法用地、依法管地意识的提高和落实。
请查查西青区李七庄街辛院的徒弟违法问题
河西区小海地学苑路贵山小区外,侵占贵山小区绿地,盖多家商店谁去查了?问责谁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