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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价猛跌,负资产、断供等字眼便频频见诸报端。但楼价下跌等原因使一些业主不得不选择断供。忧者想跳楼。对于那些已经签了买房合同的买房人,价格下降犹如晴天霹雷。笔者在报纸上看到这样一篇新闻:东莞某住宅大楼还未建好,却有几个业主登上高楼称要“跳楼”。原因为何?房价下跌,3月份109万元买的房子,现在只需要87万,还没有入住就已经贬值了,亏呀。试想想,谁都会觉得亏,毕竟房子还没有住,房价就下跌了,是谁也想不通呀。
“断供”意在唤起救市?笔者个人认为,深圳出现的“断供”案只是一个手段,业主“断供”是为“救市之说”造势。这其实是业内营销高手策划的经典之作,要国家松动银根,确保开发商、炒房者的利益。
其实,所谓“断供”的楼盘都不是价值最高的楼盘,而是实际价值低、泡沫很大的楼盘。业内人士早在07年就形成了要通过“断供”来确保资金链不断裂的共识,开发商通过与炒房者联手来给银行和政府施加救市压力。“断供”之前要在楼盘、社区、互联网中贴出告示,寻找具有共同语言的炒房者,还要找律师、请公证,邀请新闻媒体,然后通过类似新闻发布会的方式,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以形成“楼盘价格下跌,经济危机一触即发”的态势,给银行和政府造成“救市”的压力。
深圳、北京、上海等地一些高位入市但目前又未收楼的业主想通过“断供”逼迫银行向开发商施压,希望后者能够给予他们补偿。这一部分业主占了相当大的比例。
“断供”是不是划算?首先,“断供”意味着购房者已经付出的首期房款和前期月供归还的贷款全部成为现实损失,再也无法收回;其次,“断供”并不意味着借款者就此摆脱了银行的债务,拍卖款要首先用于抵付律师费、拍卖费等中间费用,如果银行所得仍不足以归还贷款余额,银行保有追索权,断供者资产随时有可能被判用于偿付所拖欠的贷款余额及高额罚息;“最后,‘断供’信息会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这些记录会追随你一生”,断供者再次向银行贷款购房几乎没有可能,而且未来在求职、出国、租房、买保险、办信用卡等生活方面,都可能遇到意想不到的麻烦。
无力还月供怎么办?笔者也咨询了工行建设支行的信贷员,他们说:第一是和银行协商改变还款计划。要求先只还利息,暂缓本金的还贷。第二是到银行要求做贷款展期,贷款人可以依据自己可以承担的支出范围,要求银行适当合理地延长自己的还款期限。只要有诚意还贷,又具有一定的偿还能力,银行一般都会接受贷款人的要求。(文/郑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