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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地区之一,西青区于2005年建立了农村个人缴费、村集体扶持和各级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农民每人每年只需缴纳30元的参合金,生病住院就会得到医疗补助。目前,这一制度在该区160个村推行实施以来,已吸纳23.34万农民,参合率近97.5%,最大限度减轻了农民住院医疗负担,得到了农民的积极响应。
此外,该区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先后两次调整合作医疗政策,进一步扩大受益面,让群众享受到更多改革开放的成果。针对实施初期报销比例不高、报销封顶线偏低等问题,该区在2006年对封顶线、筹资额、报销比例等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封顶线由原来的5万元提高到8万元,筹资额由每人每年100元调整到150元,报销比例调整到55%到70%;在合作医疗用药目录中增加若干种儿童用药品种。为了更大限度地减轻农民负担,该区再次出台惠民政策,从2008年1月1日起,将每年每人的筹资额调整为180元,筹资标准以每年20%的幅度增长,农民个人参合金不变;同时,在原有规定病种的基础上,增加肝、肾器官移植后抗排异用药。
为了方便群众就医和药费报销,该区取消了各种形式转诊证明,规定病人可以自愿选择定点医院就医。同时,建立区、镇、村三级合作医疗机制,设立了专门的报销窗口,并建立即时报销制度。村民将费用清单交到村委会,再由专人报至区镇合作医疗办,一般情况下在10个工作日内就会领到报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