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西青区委获悉,天津市西青区近日出台政策,调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办法,让全区24万农民将享受更多的医保实惠。这是该区继出台农村养老补贴制度后,农民收到的另一份大礼。据了解,经过此次调整,该区合作医疗每年每人的筹资额调整为180元,农民个人筹资额不变。
西青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法自2005年运行以来,已吸纳7.4万余户、近22万名农民,参合率近93%,受益面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减轻了农民住院医疗负担,得到了农民的积极响应。此次该区对筹资额、报销病种、起付线等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合作医疗每年每人的筹资额由原来的150元调整为180元,市、区、街镇三级财政的筹资分别由原来的20元、60元、40元调整为30元、70元、50元,农民个人30元筹资额不变,报销封顶线为8万元。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产妇,在本区医院住院分娩的医药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在三级医院住院分娩的按20%的比例报销医药费用,不再分段计算,起付线为3000元。此外,门诊特殊病人的报销在原有规定病种的基础上,增加肝、肾器官移植后抗排异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