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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长时间以来,一直为媒体上的很多报导所感动着。“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一大批全国道德建设先进人物的事迹不断冲击着自己,让人在这个极其物质化的社会里思考一些非物质化的概念。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社会建设中,一方面不断加强国家立法,一方面也在不断加强现代文明建设。法律防人向下,道德催人向上,道德的下线,正是法律的上线。因此,在具有几千年优良传统文化的中国,道德建设也在与时俱进,闪耀着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光芒。
道德和法律,既相互联系,又相辅相成。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直突出着“道德”的政治意义,“圣人多其爱而少其严,厚其德而减其刑”,敬天孝亲,对己严格,与人为善,“德主刑辅”,只能在不得已时才使用刑罚,道德管人心,法律管人行,德法并重,构成一条德与法的“地平线”,其上是道德的天空,其下是法律的地域。德与法的终极目标就是消灭法律,回归道德的天空,“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由此可见,在市场经济日益迅速发展和对外交流日益开放的今天,弘扬中华民族传统道德和吸收引进现代先进文明,是时代发展的需要,是中华民族持续崛起于世界的需要。
然而,我们也越来越注意到,法律的健全并不能,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人的行为向下,只有形成一种最为广泛的道德风尚,催人向上,人人向上,才能够使这个社会日趋和谐。
有一则关于“老秤十六两”的传说。我们的祖先把星星看作神圣的象征,把“老秤”的基本计量单位“两”与“星”联系起来,每一个“星”表示一两,除了天文学上有十三颗星座以外,还增添了在人们心目中寄托于美好愿望的“福”、“禄”、“寿”三“星”,构成十六两组成一斤。“福”、“禄”、“寿”三颗“星”的加入,要求计量者在买卖中要规规矩矩,必须足斤足两,否则,少给对方一两就意味着在今后生活中缺“福”,少给二两缺“禄”,少给三两“寿”……,如果说量称本身是一把法律的杠杆,那么星宿意义的糅入则彰显了道德的自我约束。可见我们的祖先将“十六两组成一斤”独具匠心的智慧了。而从中又不难发现,诚信是这“法”与“德”的根本。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是道德的规范,也是对诚信的全面注解,我们认真学习那些道德建设的楷模,无论他们的职位、职业,无论他们感动人们的事迹的大小,无不体味到他们对国家民族的忠诚,对人的尊重信义,对自然的敬畏,对事业的无私。而在最近一些地方发生的颇有影响力的不和谐事件中,如翁安事件、云南孟连警民冲突等内在原因是群众对某些官员的不信任,而也确实有相当官员失信于民,当这个社会普遍缺失诚信的时候,道德与法律突然变得那么苍白和无力。
诚信既是道德原则,又是法律原则,德法并重,树人以信。(滨海新区文明办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