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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开车接电话将人撞残,除了30多万元的保险金,车主还要赔款26万元。
去年2月份,张先生在东丽区利津路和津塘公路交口机非隔离带内等候时,王海驾驶一辆白色小客车沿津塘公路由西向东行驶到这个路口,因接听电话将车开到了机非隔离带内。在将张先生撞起后,又撞到路边灯杆上。经诊断,张先生右腿毁损伤,经法医鉴定为五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一处。东丽法院审理后认为,司机王海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王强作为车辆的所有人以及王海的雇主,应当予以赔偿。由于事故车已上保险,在责任限额内,直接向张先生赔偿保险金,保险赔付额不足时,由车主王强予以赔偿。
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按交强险赔偿张先生医疗费1万元、残疾赔偿金11万元;按第三者责任险赔偿张先生20万元。王强赔偿各种损失26万余元。(以上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