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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陆希 通讯员吴梅 王春勇):日前,记者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获悉,为使开发企业充分了解土地供应信息,增强土地供应的针对性,满足开发建设项目需求,日前本市发布了2008年第二次土地出让信息,推出了28宗经营性用地,规划可建设用地面积约352公顷,建筑总规模约696万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区经营性地块14宗,规划可建设用地面积约172公顷,建筑总规模约356万平方米;中心城区外区县地块14宗,可建设用地面积约180公顷,建筑总规模约340万平方米。
据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此次发布的地块信息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居住用地全部为普通商品住宅用地,选址大多临近颇具规模的成熟社区。本次发布的居住地块周边多有已建成的居住社区,开发条件较为成熟。居住可建设用地面积286公顷,建设总规模为562万平方米,分别占总量的81.25%和80.75%。其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均不低于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
二是商业金融用地规划容积率高,开发强度大。本次发布的商业金融地块可建设用地面积66公顷,建筑总规模为134万平方米,分别占总量的18.75%和19.25%,充分体现了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
三是限价商品房地块引人注目。为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满足更多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本次发布的地块中有2宗限价商品房地块。分别为东丽区张贵庄地块、东丽区津滨大道地块,可建设用地面积19公顷,建筑规模30万平方米,可建限价商品房4580套。
据了解,本次发布会推出的中心城区14宗地块均可接受用地预申请。用地预申请是指单位和个人对地块有使用意向,可以向市国土房管局预先提出申请,并承诺其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经审核,预申请人承诺的土地价格可以接受的,5个工作日内交纳其承诺支付土地价格的20%作为预申请保证金。市国土房管局将根据地块的预申请情况,适时发布出让公告,预申请人按照公告及出让文件要求及时递交竞买资料,取得竞买资格后,预申请保证金可转为竞买保证金,预申请人即可参加地块竞买。
据介绍,境外投资者也可进行用地预申请,预申请保证金可用外币交纳。境外投资者凭预申请批准文件到相关部门申请设立证照有效期一年的房地产企业。发布土地出让公告后,外商的预申请保证金即可转为竞买保证金。土地出让成交后,如境外投资者竞得土地,可凭《成交确认书》办理公司备案及其相关手续。
目前,市国土房管局已将28宗地块在相关媒体进行了发布,有投资意向的企业可以通过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务网(www.tjfdc.gov.cn)、天津土地市场网(www.tjlandmarket.com)了解地块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