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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职能提高效能——从国务院部门“三定”规定看中央政府机构改革
国务院46个部门的“三定”(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规定,目前已经发布实施。这批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旨在落实中央的改革精神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提高政府整体工作效能,推动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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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抓紧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草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随后,国务院部门“三定”工作即行展开。
“目前,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规定的机构和职能调整已经平稳到位,改革的效果正在逐步显现出来。”参与改革和部门“三定”工作的中央编办有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
转变职能:把不该管的事项交出去,把该管的事项定清楚
许多人注意到:国家质检总局“三定”规定明确,质检总局今后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
“这次调整有望改变名牌评选由政府部门说了算的状况。”对于政府部门退出名牌评选活动,社会各界给予了积极评价。有关人士表示,政府部门对名牌产品进行评选,相当于用政府的信誉为商家作担保。由于评上名牌产品后,产品可以享受不少优惠政策,有的企业为能评上名牌甚至不惜采取各种手段,导致名牌评选的公平、公正遭到公众置疑。
不仅仅是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公布的“三定”规定也取消了相关评比表彰的事项,明确规定“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个体工商户有关的评比达标活动和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工作”。
“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的核心。”中央编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这次“三定”中,无论是对新组建或调整变动的部门,还是机构未作调整的部门,我们都结合部门的功能特点,“把政府不该管的事项交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定清楚”。
基于此,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进一步减少和下放具体管理事项,取消了一些微观管理、行政审批和评比表彰等事项,将可以由地方承担的事务交给地方政府,将一些技术性和具体事务交给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三定”规定明确,将涉及城市管理的市政公用事业、绿化、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市容、环卫等具体管理职责交给城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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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三定”规定明确,要及时修订调减投资核准目录,大幅度提高国家核准项目的规模(限额)标准,缩小投资审核范围,下放投资审核权限;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除少数需报国务院审批、核准或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外,区分不同情况由地方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核准,或由企业自主决策;中央政府补助地方的点多、面广、量大、单项资金少的项目,改为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行业管理部门确定投资目标、原则和标准等并加强监督检查,具体项目由地方政府负责安排。
与此同时,按照把政府该管的事项切实管好的要求,“三定”规定有针对性地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个方面,全面强化相关部门的经济社会事务管理职能。
在公众关注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的“三定”规定中,在减少微观干预的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应加强了抓好宏观调控和提升管理效率方面的职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投资宏观管理,调控全社会投资总规模;完善价格管理,做好价格总水平调控;加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增强扩大开放条件下国内经济协调发展的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统筹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
“抓宏观、抓长远,减少微观事务,有利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增强宏观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中国社科院经济所宏观经济室主任张晓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