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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报》日前刊登了《抄近路逆行上桥,挺危险》一文,报道李公楼桥自开通以后,很多行人和自行车从和平方向到河东方向逆行上桥,带来很大的交通隐患。记者在文中称,“10分钟内,记者看到有52名骑车人和行人从此违法上桥”。
首先,不管怎么说,交通逆行百分百错误,它不仅危险,而且违法。但也应反过来想想:为什么那么多人非要逆行上桥?
亲自到那里走一走就会发现,如不逆行就得绕行桥下从辅桥上去。这种绕行,不是四五十米的事,挺老远的。骑车毕竟不是开车,那得一下一下地蹬。让“非机”们大老远地去绕,总有点那个。
不只是这座桥。像有些(不是全部)交通枢纽或路桥,是给汽车的方便多,给自行车的方便少。然而,在我们国家我们城市,骑车的远比开车的多,这是国情民情。在城市建设中,应该更好地考虑到这种现实情况。
类似的事还有。像某些路段行人跨越马路隔离带的情况较多、某些公共场所总能看到很多自行车被散乱地锁在护栏上或小树上。这些做法固然不对甚至违法,但若一概以“素质差、不讲文明”的大帽子去扣,恐也未必尽然。
我们的规划和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从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从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出发,把规划与改善民计民生紧密结合起来,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更多地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我们应该尽最大努力,在前瞻性和现实性之间、在景观性和便民性之间找到更好的结合点,其最终结果是能更好地服务和方便普通百姓的生活。(东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