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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岁的刘凤榕是河西区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法院工作20年来,她孜孜不倦、严明刚正,用自己公正廉明的执法和耐心细致的劝导,审理调停了一桩又一桩民事案件,保护着群众的利益。法庭上,她是好法官,法庭下,她是老大姐,认识她的老百姓都说:“刘姐是个好法官,更是个好人,她审理的案件,我们服!”
刘凤榕1988年调入法院,1993年开始担任法官,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民事案件涉及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债权债务、损害赔偿等方面,和群众日常生活、基本利益息息相关,案情错综复杂,当事人之间往往又掺杂人情纠葛,难以决断。对于民事审判工作,刘凤榕觉得有苦有累,可更多的还是一份欣慰和自豪,她常和同事们说:不到万不得已,老百姓们不会来法院,既然来了,咱们就一定要帮一把,依法公正地保护群众利益既是咱们的责任,更是一份光荣,因为老百姓信任咱们。
自从担任法官以来,刘凤榕审理了近3000件民事案件。为了能公正审判、不出差错,刘凤榕没少下功夫,不辞辛苦走访当事人了解情况、深夜独自翻查案卷了解相关案例、法庭上耐心劝导帮助双方调解,付出了多少辛苦只有刘凤榕自己心理最清楚。2006年,9名新疆人起诉一被告人欠葡萄干、杏脯、话梅等货款26万元,并曾围堵过被告人,威胁如不付款将以暴力方式解决。接到案件,刘凤榕不仅协同区宗教委等部门为新疆同胞聘请汉语翻译,多次接待原告和他们的在津亲属,做好情绪疏导,还积极劝导被告,甚至庭审时还多次站到当事人之间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在她的努力下,双方不仅当庭调解,并且仅用了一个月时间就全部货款执行完毕。9名新疆同胞感激不尽,亲自为刘凤榕和同事们送来锦旗与葡萄干,并连声称赞“亚克西”。
多年审判工作让刘凤榕积累了丰厚的经验,对待当事人,她主动换位思考、因势利导,在审判的同时做好思想工作。面对离婚诉讼,她洞察原因,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耐心劝导、化解矛盾;对于不尽赡养义务的不孝子女,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依法保护老人权益;遇到继承纠纷,她公平对待、相互沟通,激发当事人的亲情友爱。耐心细致的交流不仅让案件审理更加顺利,也让刘凤榕得到了当事人的信任和称赞。一次,刘凤榕接手了一个房产案件:70多岁的继母在老伴去世后,起诉一起居住的继子、儿媳与孙女一家三口,要求承租老伴留下的一套偏单,而继子一家有一套独单,也符合腾房条件。双方交涉不成,最后闹上法庭。邻居们误以为继子一家欺负老人,纷纷支持腾房。通过多次到家中走访了解情况,刘凤榕得知继子一家三口都有残疾,更需帮助。法庭上,她耐心分析双方实际情况,并从维护一家人关系、帮助弱势群体角度提出了调解建议。最后,继子一家重新装修了独单供老人居住,老人也将偏单让给继子一家,双方皆大欢喜。旁听的邻居们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可刘法官真行,不仅老人、子女各得其所还不伤感情,这个案子断得好!
象这样的案例,在刘凤榕工作中还有很多,一次次公正的审判、一回回耐心的调解,不仅让刘凤榕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好评,也让她在工作岗位上屡获殊容。自担任民事审判工作以来,刘凤榕先后于1998年荣立天津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1999年、2000年两次获得天津市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并荣立个人二等功。2000年,她还以年结案426件、连续三年超300件的优异成绩当选为天津市劳动模范。
因为业务精良、经验丰富,今年刘凤榕又离开审判岗位,开始负责案件评查工作。每天,她都要仔细翻阅大量案卷,查看法律文书,并对一些问题进行详细调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她一一记录下来,找相关同志提醒注意,对于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她主动请示院长开展集体学习,针对发现的各类情况列举分析,查找原因。她还经常向院长提出制度落实、队伍建设、案件管理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工作中,她更是严以律己、率先垂范,她常提醒年轻人工作要细致认真,这不仅是协助法官工作,更是为自己将来担任法官积累宝贵的经验。对于工作,刘凤榕认真严厉,特别是当她纠正过的错误有人再犯时,她会批评指正、不留情面;对待同事,她又团结包容,无论是给同事家病人送药探望、还是关心困难朋友子女,她都从不落空。同事们无不称赞她严管厚爱、包容大度,是个名副其实的好法官、好大姐。
不仅在单位,在社区中,刘凤榕也是有名的热心人。由于长期从事法律工作,邻里们有了问题,都愿意来和她商量商量。无论是邻里纠纷、家庭矛盾,还是民事诉讼、法律咨询,只要找到自己,刘凤榕几乎从没拒绝过,总会细致耐心地接待讲解。一次,社区几家邻居因不交供热费被起诉,找到她想办法。刘凤榕一边指导他们如何应对法律问题、对于供热温度不达标应如何举证,保护自身正当权益,一边潜移默化地给邻居做工作晓以利害,引导他们主动交纳供热费,免得被罚滞纳金。在她的劝导下,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圆满解决了矛盾。说起刘凤榕,居民们无不交口称赞,可刘凤榕却常说:“如果说法官是我的职业,那么维护法律公正就是我的天职,能利用自己所长为别人做点事,我从心眼里感到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