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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上午,市委政法委召开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讨班和市委书记张高丽的讲话精神,对政法系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专题研究并作出部署。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散襄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出席会议。
散襄军在讲话中指出,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做好新时期政法工作的迫切需要。全市各级政法机关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中央的指示精神和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意义,紧密结合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实际,高标准搞好学习实践活动,坚定不移地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政法工作,进一步推动政法工作科学发展,真正履行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职责,为促进全市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散襄军要求,要按照中央和市委的部署,正确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围绕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以“服务天津新发展、创造政法新业绩、满足人民新期待”为载体,深入扎实地搞好学习实践活动。要牢牢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增强为发展服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牢牢把握以人为本,把执法为民的要求落实到各个执法环节,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牢牢把握公平正义,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执法问题,自觉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牢牢把握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各种关系,切实提高执法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牢牢把握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机制保障,推动政法工作发展进步。
散襄军强调,政法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要认真制定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针对不同工作层面和干警思想实际,明确具体要求,切实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加强理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着力提高自身素质和推动政法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要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建议,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整改,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实际效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机关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