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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朱志刚辞职请求的决定
(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朱志刚辞去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请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确认。
同时接受朱志刚辞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决定免去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朱志刚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 正在接受调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拟于2008年10月28日(星期二)下午4时在人民大会堂台湾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将邀请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安部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企业国有资产法(草案)》和《消防法(修订草案)》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局长阚珂表示,朱志刚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
阚珂说,朱志刚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本人提出辞去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刚才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已经表决通过,决定接受他辞去上述职务的请求。有关具体情况待调查结果出来后大家就会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