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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通讯员何文晖 郝桢):11月3日,记者从天津市红桥区获悉,为落实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该区环保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大水环境保护的监管和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整治检查力度,建立饮用水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确保区域内水环境安全达标,切实保障群众的健康生活质量。
一是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执法人员坚持每周对区域内的南运河、北运河、子牙河及海河、津河等五条河道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现场处理;加大对存在水污染隐患的企业进行排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使用、厂区管网、环境风险、环保设施、应急设施、应急预案等情况,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二是发挥统一监督管理职能。环保执法人员在对河道的日常巡查中,发挥统一监督管理职能,发现问题及时与环卫、园林、市容、建委、市政等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三是加强医疗废水设施监管。对辖区内19家公办和3家民办医疗单位的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医疗废物规范储存处理运送进行现场检查。对存在不规范现象的进行现场指导,责令其立即改正;对不能当场整改的,按时限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检查实效。
四是强化对重点源有效控制。对重点源和有污水处理措施的企业做到每月定期现场检查,发现异常现象时,加密监测,有效控制污染排放和监管设施正常运行;对于一般水污染源单位,做到每季现场检查,及时处理,确保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