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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男孩女孩偷吃禁果,结果女孩怀孕。由于女孩当时不满14周岁,男孩为此受到法律制裁,一审被判刑8年。本应蓬勃的青春尚未完全绽放便已蒙上阴影,一个人背上“强奸犯”的罪名,另一个人则早早经历了怀孕、流产的过程,谁能知道,这将给他们的未来人生带来多么大的心理伤害和思想负担!如此结果,真让人无言以对,唯有一声叹息。
此事从头到尾,其实都是一些常见的“桥段”:男孩和女孩通过网络认识,通过视频聊天感情日深,随后二人从网上转入网下在现实中会面,没多久二人偷食禁果并导致女孩怀孕,接下来就是“东窗事发”……如果女孩的年龄大一些,这件事并非没有转圜的余地,可偏偏女孩未满14周岁,于是事情的性质截然改变,并不可避免地演变成“悲剧”。
粗看似乎是男孩“运气”不好,但我们仍要反思,反思这起悲剧的成因:一个不到14周岁的女孩,和一个男孩仅仅见了几面,怎么就如此轻易地把自己交给对方?对已满18周岁的男孩来说,和一个女孩发生如此亲密的关系,他却连对方的年龄都不知道,那么他对女孩的了解究竟有多少?他对她真的有爱吗?他真的想过负责任吗?细思本案,此间种种,怎一个荒唐了得?两位当事人,注定要为自己的非理性行为付出惨痛代价。
如今,“荒唐”仍在延续:得知男孩被判刑后,女孩从家里偷着跑出来,住到男孩家里,与男孩的家人同吃同住,叫男孩父母“爸爸妈妈”,并希望尽自己所能“救”男孩出来。为此,女孩曾去法院找过法官,要求推翻之前的笔录。女孩还表示:“我一定要救他,如果救不出来,我就等他。”显然,女孩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均孩子气十足,在她这个年龄,她还不懂得法律的严肃性,不是她一句“愿意保持恋爱关系直至结为夫妻”的话就可拯救男友;她甚至可能对8年这个时间跨度没有概念,不知道几年之后其实很多事情都会发生改变……
孩子毕竟年纪尚小,他们的荒唐还情有可原,而成年人有意无意演绎的种种“荒唐”却无疑在推进“悲剧”的发展。比如说,既然已经明令18岁以下青少年不能进入网吧,那么未成年的女孩是如何进入网吧的?是谁放纵了她?为什么女孩家长对她的行为知之甚少,以至于没有引起足够的警觉?
两个孩子成为“悲剧”的主角是每一个人都不愿看到的,如何不让此类“悲剧”重演,是我们应该思考的问题:首先,通常人们认为,相对于城市人,农村人在性的问题上比较传统、保守。而如今,随着网络的逐渐普及、观念的日益开放,农村的新生一代越来越早熟,初次发生性行为的年龄也随之提前,但相应的性教育没有跟上,这个问题无疑亟待解决。其次,青春期的孩子正处于心理断乳期,他们情绪易波动、行为易冲动,十分需要有人在生活上关心他们,在精神上呵护他们。如果孩子与家长之间难以进行有效的沟通,一些“情感隐患”就会在不知不觉中产生,并促使孩子从外界寻找精神慰藉,在一定条件的刺激作用下,他们很容易过早地发生性行为。而农村的家长通常很容易忽视和孩子之间的情感沟通问题,时间一长就可能酿出事端并付出沉重代价,这个问题也值得人们重视。第三,法制观念淡薄也是导致此次悲剧的一个重要原因,尽快全方位地对农村青少年进行相关普法教育,是减少此类荒唐事件的有效措施。(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