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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具有深厚的思想内涵、深厚的理论渊源、深厚的实践依据和深厚的群众基础。只有全面、准确、系统地理解和把握,才能真正学懂弄通,自觉地把这一科学理论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作为具有前瞻性、长远性、根本性的重大战略思想,贯彻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就要不断开拓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新境界。
对现实工作中存在的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我们只有从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上、从整体与局部的密切联系上、从宏观与微观的相互影响上,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解决这些问题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充分认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更高的目标追求。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思想也在发生着变化,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只有在不断深化改革和科学发展中才能更好的解决。因此,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创新工作,针对现实社会中出现的问题,用科学发展的观点、方法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步伐,才能更好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才能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维护稳定、营造良好经济社会秩序的作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房万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