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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我国各级党校开展的各种教育和各类高等院校一样,为学习者提供着各种文凭。但由于它自成体系,造成党校文凭始终存在着不同的看法.10月底,刚刚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对于存在了20多年的党校文凭首次做出了清晰的规定——
中央党校和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依法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纳入国家学位管理体系……10月29日,官方授权新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终于给众说纷纭的党校学历一个明确的说法。这就意味着党校学历从此走入严谨的教育管理体系。对于今后将如何进行党校学习和获取学历等相关问题,记者专门采访了教育专家。
320万人的党校文凭惹麻烦李天磊供职于青岛市一区级政府机关,34岁的他因为面临着职务上的升迁,前两年曾主动报考到山东省委党校,攻读研究生。回忆起自己在党校时学习时光,李天磊颇多感慨:“党校研究生比大学研究生好考,又是半脱产,两年时光很快就过去了……”等到从党校毕业后,回到单位才得知,学校发的研究生文凭和学位,单位只承认学位,而暂时不承认毕业证,单位里每当要填写简历时,他虽然上过研究生,可按规定,仍只能填写本科。当从记者口中得到新的党校文凭新规定后,他有些急迫地向记者打听这个新的说法。
记者了解得知,目前,我国有320万人持有各种不同级别党校颁发的学历文凭,多年来,由于种种原因,这类学历文凭一直不被正规教育机构认可,饱受诟病,甚至因为文凭不被认同一些党校还成为了被告。2007年5月31日,湖北建始县法院法官黄志佳因为拿着中央党校文凭报名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遭到拒绝,他转天就将中央党校告上了法庭,他曾在接受《财经》杂志采访时疑问:“我们的党校文凭不被承认,那么多年来,个人的交通支出、时间精力全都白搭了,难道不应有人为我们这些人负责吗?”无独有偶,早在2003年,甘肃省玉门市一教师也曾持有中央党校毕业证报名参加全国司法统一考试被拒绝,一怒之下,该教师把玉门市司法局和发证的学校告上了法庭。玉门市法院审理后认为:司法局严格按照国家司法部门、国家教委的文件要求作出的不给原告报名的行为属于合法行政行为,当庭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些党校趋利办学使文凭蒙羞采访中,有人告诉记者,党校学历在民间曾一度被戏称“五不文凭”。“五不文凭”,指的是个别党校在办学中存在的“不用通过国家统一考试”、“不用上课”、“不用做作业”、“不用写论文”、“不用私人交学费(可报销)”的文凭。“党校文凭问题严重”这张窗户纸,曾经在2004年7月被海南省党校自己捅破。据当时媒体披露:在研究生培训市场巨额利润的诱惑之下,海南党校的一些人无视国家政策的规定,办起了研究生班。1999年5月18日,海南省委党校向海南省委请示:从海南青年后备干部培养的实际需求出发,请求省委同意他们举办研究生班,并享有研究生毕业证书的颁发权。得到批复后即开始办班,然而国家有关部门就从未承认过海南省委党校有研究生学历的办学资格和文凭颁发资格。但政策的底线就这样被悄悄突破。于是从1999年起,海南省委党校不仅超过这一违规的批复,40人的标准,招了160人,以后甚至还逐年递增,到案发时,其研究生招生总数已经超过了800人。海南省委党校副校长廖逊承案发后,受审时就承认,“主要目的是为了牟利,仅通过违规办研究生班,海南省委党校就已获得了高达1600多万元的巨额收入……这样一来,党校学历遭到众人的质疑。
为什么党校文凭会贬值?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前些年,一些党校不公开招生,只由组织部门安排领导干部到党校轮流学习,其教育本应该是非学历教育。“现在的地方党校似乎职能已变了,”本市一位曾在党校学习过的机关干部告诉记者:现在,很多党校变成了有些官员轻松拿到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的“大学”。曾经有媒体报道过:西部某省有一个县委的主要领导读党校的研究生,上课、做作业和写论文,都由他的下属“同学”——县委办公室主任代劳,每次都是两份作业两份试卷,他本人从没亲自做过学习上的事情。三年时间一到,办公室主任就把两张研究生文凭拿回去了。后来,这位办公室主任被提拔为县委常委、副县长,共同搞假文凭,还和领导亲密了关系。这件事后来还被当地纪检部门调查过。
有些省市级党校不具备办学资格、管理粗放,难以保证教学质量。由于参加考试的人中有不少领导,还有熟人、朋友、关系户等,通融、照顾现象自然也成了“家常便饭”。对此,有专家分析道:“党校文凭兴起时,恰恰也是社会对文凭热情最高时,后来,随着干部制度建设的完善,学历成了决定干部晋升的硬杠杠,为了‘达标’许多干部开始青睐党校的文凭,因为不用考试,管理又相对宽松,于是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喜欢上党校。由于党校的特殊地位,尽管相当多的地方党校并不具备办学条件,不具备开设本专科教育的师资、设备及教学环境以及相应的高校管理经验,不能保证教学质量。但由于党校毕业文凭,在干部人事部门被认可,社会上许多人便蜂拥而至。这种混乱的做法不仅受到教育界和社会舆论强烈批评,也使党校文凭大大贬值,在社会上的信誉也大打折扣。”
党校教育的功劳不能抹掉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党校学历能否享受相当于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同等待遇,这个问题存在已久,争论也一直未平息过。有人接受采访时置疑道:如果党校学历与国民教育相应学历同等待遇,那还要大家十年寒窗苦读干什么?还要走高考“独木桥”干什么?有些干部本来是高中、中专学历,可现在没两年工夫儿,摇身一变就有了“大学”学历(党校函授)。试问:国民教育的“大学”学历要花多少时间和精力?……对此,有专家认为:党校应只保留内部理论培训的功能,而将文化教育、专业技能培训、科学研究等功能全部交由国民教育体系来承担。否则有碍于教育的公平原则,但也有人从目前中国教育发展现状出发,认为对党校学历教育及那些受益者应该表示理解。“毕竟中国人口太多,国民教育还是属于严进宽出的,教育资源供不应求,每一个人都想被提拔进步,想涨工资的公务员如果都要去挤中考、高考、研究生这样的独木桥,这桥岂不早就挤断了。”中央党校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授电话里这样对记者说道。
11月5日上午,记者采访了南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的赵允德老师。得知记者来意,他略微思考,抬头说:“从公允角度出发,党校学历还是有积极作用的。如果打分,我个人给7分。”面对记者的疑惑,赵允德笑了笑,说:“按照政党的要求,中国的党校系统已经成功地提高了领导干部的素质水平,也塑造了新中国前所未有的辉煌:50多年来,从‘一穷二白’到‘基本温饱’,再从‘基本温饱’跨越发展到今天,都不能抹去党校的功劳。”
他分析说,党校文凭热兴起于上世纪80年代,那时刚改革开放,由于十年文革耽误,党政干部文化程度普遍不高,高等教育资源奇缺,为解决干部教育问题,充分利用党校的教育资源,加速实现干部的“专业化、知识化、年轻化”,1985年11月5日,中共中央批转了《全国党校工作座谈会纪要》和《关于中央党校培训对象问题的请示报告》。此通知中明确规定:“中央党校开办的函授学院和省级党校开展的函授教育,对于加快干部的培训是有利的,一定要保证教学质量,不断提高。”1990年9月5日,中共中央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校工作的通知》中又规定:“中央党校和省级党校学制二年以上班次的学员,学完必修课程,经考核合格的,可同时享受相当于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待遇。”1995年9月6日,《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的通知》中再次明文提出:“中央党校和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在办好主体班次的前提下,可办以党员干部为主要对象、与党校职能相应的函授教育。学员学完必修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者,授予党校函授教育学历。”
党校学历效力“拉锯战”结束采访中,记者从国家教育部门获悉,尽管存在多年,但中央乃至各级党校在干部培训任务之外开始大举自行招生办班始终没有纳入国家教育部门的统一管理,围绕“党校学历”的效力,在中央党校和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间多年来一直存在着“拉锯战”。1983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实现党校教育正规化的决定》指出:“各级党校的培训班、理论班,都要实行考试、考核制度和学历制度,根据入学前的文化水平和入学后的学制,所学课程,经过考试合格者,取得同国民教育体系相当的学历和待遇。”但有资料显示,中央的决定出台后,只有1985年和1986年两届党校毕业生的文凭,获得了当时国家教委的承认。1995年7月,原国家教委在《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中指出,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不作为报考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升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学历依据。2000年6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0号,下称“10号文件”)。“10号文件”再次强调,党校学历“待遇参照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规定”。可据记者了解,现实中,党校学历虽在相当多的系统内获得承认,但仍有一部分系统,党校文凭至今不被认可,其中就包括全国统一司法考试。
而在此次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中,以前“党校学历是干部在党校学绩的一种标志。党校主体班次的学员,按教学计划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取得党校学历,并作为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任职资格。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举办的学制二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学完必修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者,授予党校学历,可享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待遇。”的规定仅被表述为“党校学历是干部在校学绩的标志。党校学员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的,取得党校学历。”《条例》还删去了过去“中央党校和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在办好主体班次的前提下,可办以党员干部为主要对象、与党校职能相应的函授教育。学员学完必修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者,授予党校函授教育学历”的旧规定……对于这些显著的变化,赵允德分析说,新的条例制度,将彻底结束党校和教育部门间持续20多年的有关“党校学历是否等同国民教育学历”的争吵。《条例》对党校教育依法规范,还意味着明确了教育部门在教育体系中的主体地位。
党校教育将“归位”“从政党角度看,党校系统本身不是一个教育机构,更不是一个学历教育的场所,只是提拔干部后党性修炼的短暂工具,”赵允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究其性质而言,党校侧重于党史、马哲、领导管理和市场经济相关的理论知识教学,增加地方的党委和政务的管理才能和素养,也是干部经验交流的平台。”在赵允德老师看来,一个国家任何教育机构的学历效力均应由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来认定,只有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学历的规定才具有法律效力。“从这个意义上讲,新的党校工作条例删除‘党校学历可以享受同等国民教育的有关待遇’有利于教育学历效力的归口管理,是党校教育回归本位,更是相关行政权力归位,既体现了对教育法的尊重,也体现了对教育行政权力的尊重!”赵允德如是说道。
凡事不能一楷而论,这样太不公平,也伤害党的形象,2000年前的党校是非常正规的,应当承认,当时的文件有规定应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