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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乱设如何处置?渣土垃圾乱倒怎么管?城管执法不力如何解决?《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自在媒体上公开征求意见以来,不少市民对本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出现的一些热点提出意见。
乱设摊不能一律重罚一些市民反映,目前乱设摊行为愈演愈烈,与政府管理部门不作为、管理方式不科学有关系,将无证摊贩赶来赶去,并不能有效解决乱设摊问题。
“对于小摊小贩的行为,不能赶尽杀绝,一律以重罚治理。”有市民提出,有的设摊经营,不仅可以解决这些下岗职工的就业问题,而且为广大附近的市民提供了价廉物美的商品。可以采取灵活机动的措施,如允许摊贩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从事经营活动,要求在收摊时清理责任区。
违规审批户外广告多有的市民提出,对违反规定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影响市容的,应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有市民提出,户外广告设置混乱的根本原因是市容管理部门违规审批,建议管理部门因地制宜进行管理。
目前本市乱倒工程渣土问题越来越严重。《修正案(草案)》明确,渣土垃圾运输单位应在运输车船上安装记录渣土垃圾运输线路、时间和处置地点的电子信息装置。对此,有的市民提出,在运输车辆上安装电子信息装置是解决乱倒渣土的一种有效措施,但也有市民认为,这样做考虑部门执法便利过多,却为企业增添了过多负担。
更多市民认为,治理乱倒渣土的关键是加强综合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和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制定一套更加具体的、行之有效的措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
执法机构不作为现象多不少市民反映,条例中关于执法机构的权力与义务应当对等,目前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中执法机构不作为、乱执法的现象比较严重,而条例对于这种情况如何追究责任、追究谁的责任规定得不清晰,建议予以明确,以加强对执法部门的监督和约束。
有些市民认为,法规中罚款的规定过多,这和文明执法以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一致,管理城市需要综合治理,不可以单纯靠处罚、罚款来解决问题。还有市民提出,草案中赋予执法机构罚款自由裁量幅度过大,一些罚款数额从五百元到两万元,执法部门的自由裁量权达40倍之多,容易造成城管执法的随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