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河西区道德模范评选
孙丽华,60岁,中共党员,友谊路街浏阳里社区党委纪检委员、支部书记。河西区环卫局退休职工,曾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天津市特等劳动模范;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天津市“三八”红旗手称号,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退休后,她担任了浏阳里社区卫生主任。她用自己的补贴设立了“孙丽华基金”,每年资助3名困难学生,捐赠友谊扶贫助困中心,并为社区图书室购置书架和书籍,安装统一自行车架。汶川地震后,她还将自己省下的养老金和生活费1850元捐给灾区人民,并带动居民捐款共计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