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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解落实改革任务,确定“四个聚焦、六大基础”思路和“抓项目方式抓改革”的推进机制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滨海新区紧密结合贯彻落实全市综合配套改革推动会精神,认真总结新区第一批重点综合改革项目的经验,研究确定了“四个聚焦、六大基础”的改革思路和以“抓项目方式抓改革”的推进机制,明确将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促进新区科学发展的具体工作中,做到工作细化、载体明确、进度可控。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滨海新区明确以“四个聚焦、六大基础”为着力点,整体推动各项综合配套改革任务的落实。“四个聚焦”的主要思路是:聚焦东疆保税港,增强与综合保税区等区域的联动效应,提升对内对外开放和与国际接轨的功能;聚焦“一区三园”,增强技术进步的引领效益,提升自主创新的功能;聚焦中新天津生态城,增强带动新区生态环保示范效应,提升可持续发展的功能;聚焦于家堡金融区,增强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的能力,提升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的功能。通过深化综合配套改革,扩展整合资源、增创促进经济增长的新优势,提升滨海新区科学发展的功能。“六大基础”,就是围绕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所必需的行政管理、廉政、法制、规划、土地、基础设施建设等六大基础领域的改革,提升合理配置资源的能力和水平,创造促进滨海新区又好又快发展的环境。
为保证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滨海新区提出以“抓项目方式抓改革”,确保每项改革切切实实取得实效。针对综合配套改革《三年实施计划》中的每一个改革事项,细化分解成若干具体的改革内容,每项改革内容都确定载体,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精细化的实施方案;建立推进机制,抓好调查研究、方案编制、进度安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验收评估等各个环节;制定年度及季度的进度安排,并针对每个时间节点设定可度量考核的目标,确保每个项目都取得预期成效。
在具体实施工作中,滨海新区着力抓好四项工作。一是集中力量、分类分层抓好37个相关改革事项。将滨海新区管委会负责的7个改革事项落实到新区管委会分管主任和责任部门,实行责任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对滨海新区各单位负责的8个改革事项,实行责任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同时明确新区管委会分管主任和主管部门对口指导、帮助和督促。对滨海新区管委会及滨海新区组成单位配合的22个改革事项,由滨海新区管委会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联系人,主动配合市有关单位推动改革的深入进行。二是深化完善以“抓项目方式抓改革”的推进机制。科学制定改革项目的选择流程,制定精细化的实施方案,决定项目的组织方式,提出项目考核及评价标准,建立改革项目研究机制、责任落实机制、资金保障机制、上下联动机制、信息通报制度,强化完善滨海新区管委会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职能,加强对各项改革工作的协调推动,支持改革向纵深推进。三是加强对综合配套改革规律的研究,组织开展综合配套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完善综合配套改革专题研讨会制度。四是加强与中央和市有关部门的联系,争取工作支持。与市发改委等单位建立例会、共商、联合办公等项制度,加强与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证监会、海关总署等部门的联系,巩固和拓展现有工作渠道,主动争取指导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