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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大理凤仪镇发生了一起杀人案,村民赵祖军在一场家庭纷争中打死了自己的亲哥哥。十月初,大理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在法庭上,当地村民联名上书,请求法院从轻判处这个杀死哥哥的凶手,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据当地村民介绍,被杀死的哥哥赵祖文平时喜欢酗酒,酒后多次殴打老母亲和妻子,最终导致妻子与他离婚。在惨剧发生的当天,同样是因哥哥酗酒,酒后殴打老母亲引起的。据大理市检察院调查:2008年4月16号中午十二点左右,哥哥赵祖文因家里的琐事和母亲发生了争执,最后居然用木棒殴打77岁的老母亲,弟弟赵祖军见状后,过来劝阻。哥哥不仅不听劝阻,反而还用木棒击打弟弟的头部,弟弟顺手也拿起一根木棒和哥哥对打起来。最终哥哥被弟弟用木棒打中头部、胸部和腹部,当场死亡。随后,弟弟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村民们称,赵祖文随时打人,事发当时,由于现场根本无法控制,村民们也不敢劝架。村民们认为哥哥酒后殴打亲生母亲,弟弟制止哥哥,行为情有可原。于是,村民们联名上书,请求法院从轻判处这个杀死哥哥的凶手。 “ 此案中,在被害人有重大过错的前提下,被告人为制止亲生母亲受到的不法侵害,才对哥哥出手。”就此,大理市人民法院刑庭法官铁虹认为。而在庭审中,弟弟赵祖军说自己很后悔,他说不管怎么说自己也不应该将亲生哥哥杀死。法院经了解,认定哥哥赵祖文具有重大过错,再加上被告人家里还有77岁的老母亲和两个孩子需要照顾,最终根据刑法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法院判决被告人赵祖军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