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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14日宣布,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取消或停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暂住证(卡)工本费、新资源食品申请审评费等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促进依法行政,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11月15日《新京报》)
全球性的经济困境,让政府管制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有被强化的趋势。其实真正的管制不仅意味着约束,还包括某些方面的松绑,因为松绑的权力归属于政府。目前,世界各国政府纷纷采取各种方式化解时下的困境,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取消或停止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举措,当然会被解读为众多应对措施之一。
如果只是应对之举的话,一些收费项目的取消或停止,似乎是经济形势不佳的倒逼结果,只能突出这一举措的权宜性价值,那么这种取消或停止的终结意义就要有所打折。特别是其中那些曾经备受争议和诟病的收费项目,此番虽被取消或停止,而原本需要进行如此处置的直接呼声却被淡化和稀释。
在解决经济困境直接目标中,囊括了那些本来需要取消或停止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无法让民众以往的所有质疑得到直接解惑,甚至还会影响到民众对于当下方案的正确理解。可见,即使需要面对经济情事不好的现实,采取一揽子办法来进行相应处理,也需要对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所区别,不能长期以来就一直要求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的愿望,与经济解困的现实诉求模糊的挂钩。
应该说,没有经济困境同样需要取消或停止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这是政府行政的法定要求。比如,在今年上半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宣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4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2007年收费金额匡算,约近20亿元,被成为是“含金量”很高的一项政府职能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的决定,自然也具有同等的意义。
实际上,面对“海啸”般的经济困境,此次取消或停止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政府动作,不仅需要理解成是由于“海啸”产生的社会效应使然,而且其中所蕴涵的政府职能变革的意义也将得到应有的彰显,惟有如此,社会民众以及企业对于某些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埋怨,就不会积累成一种怀疑政府公信力的社会舆论,进而影响了社会和谐的大局。
当然,政府行政也需要寻找合适的契机,经济困境成为取消或停止某些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一种机会,可以起到刺激经济发展、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利好作用。但是,如果从行政效益最大化角度考量,还是需要分别对待,属于痼疾性的行政事业收费,尤其是那些俗称“乱收费”的,应该有所交代,甚至采取问责的方式予以坚决处置,这样才能化解经济困境,也能让推动经济发展的行政生态真正净化。(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