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一外地无业男子趁夜色对独自等公交车的女子实施抢劫,在准备逃离现场时被周围群众抓获归案。日前,该男子一审被和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7月3日22时许,来自重庆的无业男青年张某,在本市百货大楼公交车站,见一女子独自一人身背挎包等候公交车,遂生歹念。趁等车女子欲上公交车时,张某猛抢其挎包,但遭到反抗。见状,张某将被害人拖拽到车站后的草地上,对其头部、面部及身体多处实施殴打,并将其挎包内的现金866元、银行卡6张及手机、太阳镜等物抢走。就在张某逃离现场时,群众赶到将其抓获。经法医鉴定,张某头部、眼部损伤均构成轻微伤。
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并致被害人轻微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被抢财物已追回,张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