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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大型医院医务部许姓负责人说,医院每年各种欠债就达200多万元,其中用于救治“三无”病人的费用至少在100万元以上。
有的病人被治好后一声不吭,偷偷走了。医院只能自嘲地说,病人“不告而别”了。
医院都表示,救死扶伤的确是医院的本分,但医疗资源毕竟很紧张,无法无止尽地被占用。有专家提出,设置“救助基金”解决这一问题。
“你儿子在厦门吗?”“淮海……淮海……”“你叫什么名字呢?”“淮海……淮海……”昨日(11月18日)上午,中山医院神经外科病房,张峰林医生吃力地和孙红亮(音译)对话。
52岁的孙红亮已经住院一个多月了。10月10日,孙红亮被路人发现躺在地上昏迷不醒,120把他送到中山医院急救,医生诊断为颅内出血。
经过抢救,两周后,老人的病情已经控制住,达到了出院标准。
因为脑出血造成偏瘫,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急需家人照顾。但让医生和护士为难的是,孙红亮说不清家庭地址,亲人的联系方式,甚至连名字都讲得很模糊。
在病房,老人比划着,口音很难分辨,有时更是答非所问。
记者只模糊地分辨出他说,他是安徽人,来厦门两年了,老伴过世了,家里有两男两女。但他根本说不清具体联系方式。
原本10月23日老人就可以出院了,但因为没人接收,老人就一直住了下来。病床床位加上护工的费用,都由医院科室垫付着。
最让人发愁的是,神经外科病床一直很紧张,核定61张病床外加11张加床都已经住满了,现在住院的病人达到了75位。
昨天,一名脑外伤的女病人需要住院,可医院实在没床位,最后病人转到了174医院,可174医院碰巧也没有病床,最后病人好不容易在第一医院住下了。
现状 “三无”病人成医院心病记者走访了我市多家大医院,发现大多数医院有类似的无奈。像孙红亮这样无家属(或联系不上家属)、无钱、无证件的“三无”病人已经成了医院的“心病”。
如果说,路边晕倒被送进医院的病人尚属少数,那么因交通事故被送进医院的患者则不少。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未参加第三者强制保险的车辆肇事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
“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老是见不着,病人被送来了,医院只能先抢救,其他的就记账。”一名医生向记者抱怨。
我市靠近高速公路的一家三乙医院,经常有因车祸被送来治疗的伤者。上星期,有一个民工被车撞倒送进该院,肇事司机交了1000元押金后就不见人了。
“现在伤者还躺在病房里,医疗费已经用了8000多元。”急诊室医生说。
提起这个话题,不少医院是打落牙齿和血吞,虽然满腹委屈,可又顾虑重重,害怕说出来后,跑来更多要求抢救治疗的伤者。
一家大型医院医务部许姓负责人说,医院每年各样的欠债就达200多万元,其中用于救治“三无”病人的费用至少在100万元以上。
这位负责人举例说,去年一名贵州的男病人,因为车祸被送进医院,治好后还整整住了8个月。有的病人被治好后一声不吭,偷偷走了。医院只能自嘲地说,病人“不告而别”了。
记者了解到,去年中医院收治了一名80岁的老人。因为乞讨时没人理他,没儿没女的老人拿菜刀自杀,被120送到中医院治疗。
到医院后,老人第二天夜里趁医务人员不注意,从医院里跑了。走时,还把床铺上的被子、枕头一起抱走了。
抢救费用没处要,康复治疗更让许多医院困惑。
某医院急诊科林医生说:“一旦患者脱离了生命危险,接下来就需要康复治疗,这笔费用由谁来支付呢?医院拒绝治疗算不算犯法?要是规定医院要把伤者治愈出院,医院的负担将会更重。”
建议 呼吁设置“救助基金”在其他省市,针对“三无”病人欠债问题,已经有少数医院成立了专门的“催款组”,但此举一出也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少争议。
目前我市还没有一家医院成立“催款组”。采访中,几乎所有医院都表示,救死扶伤的确是医院的本分,但救治后至少符合条件出院的病人该尽早出院。
“毕竟医疗资源本来就紧张,无法这样无止尽地被占用。”有专家提出,设置“救助基金”或许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一条出路。医院在救治“三无”病人后,由相应部门进行衔接工作,不管最后由谁承担费用,起码要有一个落实的程序和负责的组织。
(责任编辑:霍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