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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姆在为雇主准备的午饭中偷偷放入安眠药,待雇主昏睡后,将其金项链拿走。日前,河北区法院经审理认定该保姆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6月4日13时许,黑龙江省中年妇女尚某利用在本市河北区刘大爷家做保姆之机,将舒乐安定(艾司唑仑片)放入刘大爷食用的玉米粥中,趁其食用后昏睡之机将刘大爷的一条金项链拿走,金项链重37.13克,价值人民币8900余元。后尚某被抓获归案,赃物由公安机关追缴。
据被害人刘大爷介绍,2006年底,他在河北区二马路人才市场找保姆时认识尚某。此后,尚某每星期六到刘大爷家一次,帮他做卫生,前后有一年多的时间,其间二人发生了男女关系。今年5月,尚某提出到刘大爷家做保姆,之后又提出给他做老伴,刘大爷表示同意,并给了尚某4000元现金和一枚戒指,但没有登记。此后尚某和刘大爷共同生活了半个多月。6月4日中午,刘大爷吃过午饭后躺下休息,一会儿就睡着了,大约15时醒了,发现尚某已经走了,刘大爷放在五斗橱抽屉里的一条金项链没有了。一位证人证实,尚某曾于今年3月至4月间,在河北区一家医院购买了三盒舒乐安定,共60片。
法院认为,被告人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药物致人昏睡,使被害人不知反抗,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