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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今天(24日)发布“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标准”,该标准将于12月1日起实施。
2007年,民政部与国家发改委共同制定了《“十一五”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规划》,启动了保护中心项目的建设。“十一五”期间,中央投入国债资金和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7亿元,地方投入4.2亿元,到2010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有效覆盖、反应及时、符合国情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实现全国90%以上的地级城市和工作任务较重的县级市拥有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新增救助保护床位3.5万张,每年为50万名左右的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救助服务。
(责任编辑:姚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