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赵颖妍 通讯员志安):12月1日,记者从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获悉,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的将要来临,本市公安机关把烟花爆竹管理作为重点工作,对有可能发生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地区、部位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坚决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治安部门共查处此类违法犯罪案件114起,收缴各类非法烟花爆竹11000余箱,“双响”4.3万余个,行政拘留94人,取得了初步战果。
据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些违法犯罪人员为贪图一已私利,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他们有的储存在库房内,有的储存在人员密集的市场内,更有甚者居然藏匿于居民区。从已经查处的几起案例来看,这些地点安全条件极为恶劣,一旦由此发生爆炸事故,不仅会给自己造成伤害,更会殃及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形成严重安全隐患。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公安机关对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给予了严厉打击。11月11日,公安北辰分局民警在对西堤头村东一煤厂内检查时发现,该村刘某在此非法存放鞭炮330箱,现非法鞭炮已被依法收缴,刘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1月12日,公安东丽分局新立村派出所民警对界内出租房屋、闲置厂房(院落)、仓库等可能发生私制私藏、非法贩运危险物品的区域、部位进行拉网式清理排查时,在新立街某村养鱼池附近一出租房屋内发现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炮竹,经现场清点共收缴烟花炮竹120箱,货主赵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1月13日,公安蓟县分局根据线索,在蓟县官庄镇胡里峪村村南一个废弃养猪厂内房内查获各类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7000余箱,违法人员黄某某被行政拘留。11月23日,宁河分局在大北开发区一废弃工厂的仓库内查获非法储存鞭炮519箱。涉嫌非法存放鞭炮的违法人员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总队有关领导表示,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在全市部署开展了烟花爆竹治理工作。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将持续到春节,重点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以确保本市良好有序的社会治安秩序,保证广大市民的人身安全。同时,希望广大市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对发现私藏、私自生产、非法经销烟花爆竹的线索,积极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及时消除身边危害社会安全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