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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在国有医院和完全民营医院之间探索一条引进社会资本的路子,肯定会遇到很多问题,最终要看企业和政府如何协调,如何营造一个适宜的投资环境
11月7日,北京市海淀区清河昌平路南段,记者指着一栋正在装修施工的15层医院新大楼,问一位散步的老人:“这是什么医院?”
老人在回答中竟夹带一连串“专业术语”:“这是北京清河医院,我们这片的三级甲等医院,还是医保定点医院呢。以后昌平人看病就不用再往北京城里跑了。”这时,老人身边一位建材小商店的老板抢过话头,他回答得更为“专业”:“这可是非营利性的股份制医院。”
普通居民竟能对一家医院的情况如此了解,这引起了本刊记者的好奇。
小商店老板指着医院工地对记者说,“这片土地十几年前就批下来要建医院,但是政府一直没钱建。直到2005年,终于有企业投资了,这个医院才开始建设。大家打听、期盼了这么多年了,能不了如指掌么?”
不过这些居民不知道,在今年10月中国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出台前后,这家不起眼的医院因为首次成为“政企合资”的试点医院,暗合了医改方案“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新政,一夜间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而围绕上述“政企合资”投资模式引发的种种议论和尴尬,也同时笼罩着医院相关管理者和投资人。
5亿多元的资本联姻作为“操刀”北京清河医院合资项目的政府方代表——海淀区公共服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于小千向本刊记者透露,北京清河医院是海淀区首家政企合资医院,海淀区卫生局与北京国华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电力)在2005年1月以股份制的形式共同组建合资公司——北京清河医院有限公司。
在这场“资本联姻”中,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局以50亩土地作为资本,向北京清河医院有限公司入股10%,而国华电力以现金的形式入股90%。
“这是一次大胆尝试。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探索,清河医院采取股份制、企业化运作模式,不享受政府对公立医疗机构‘以药补医’政策,为居民提供公益性的基本医疗。”于小千说。
据了解,北京清河医院的医务人员将实行聘用制。政府将购买该医院的服务。这家股份制医院将遵循政府对非营利性医疗服务的指导定价,为清河地区居民提供平价的、公益性的医疗服务,并承担由政府埋单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在海淀区卫生局与国华电力签订的协议书上,对如何体现政府利益有明确的“约法三章”:首先,在基本医疗方面,医院必须按照北京市基本医疗的规定来制定医疗服务、药品等收费价格;其次,医院要完成政府指派的公共卫生任务,比如,医院与社区卫生机构建立绿色双向转诊通道,并给予一定的支持;最后,如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院要发挥一定的作用。
“虽然政府只占10%的股份,却具有一票否决的权利。”于小千表示,建成后的医院按照股份制董事会治理结构运营,由海淀区公共卫生服务委员会进行监督。同时,作为股东的海淀区卫生局既有话语权,又有一票否决权,这对监督医院更加有利。
目前,医院的两栋主楼已经封顶,总建筑面积达7万平方米,总投入5亿多元人民币,按照海淀区卫生局与国华电力双方合约的设想,将建成以治疗心、脑血管病为特色的、具有国际标准的、现代化综合型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双方签订的合约,该医院在2009年底投入使用。
低调投资人难掩尴尬站在紧邻医院的高速公路立交桥上,记者看到,北京清河医院灰黑色现代设计风格的住院大楼在周围连接成片的矮旧居民小楼衬托下,格外显眼。
但与医院显眼的外观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医院的产权所有者——北京清河医院有限公司却显得非常低调。
记者发现上述公司并不在当初于北京市工商局注册的地址“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办公,而是“隐身”在北京清河医院工地边的筹建处内。记者甚至在筹建处门口看不到公司标牌,只是在前台工作人员的确认下,才得知这里确是该公司所在地。
同样低调的还有北京清河医院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国华电力。记者多次联系这家国有电力企业,均被婉言谢绝采访要求。
一位熟悉国华电力的业内人士透露,三年来,国华电力在投资医院的事件中一直保持低调,其背后深层的原因或许和国家严控国企在主业以外领域进行投资的政策相关。
不过,上述人士认为,国华电力的低调还与另一隐情相关,那就是,投资这样一家医院,国华电力如何拿回自己的利益回报。
按照2000年9月1日卫生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为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置和运行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实际运营中的收支结余只能用于发展。”
上述业内人士称,这一“高压线”规定限定了国华电力在北京清河医院项目上挣到的钱只能花在这家医院身上,不能转出来。国华电力的投资回报成了一个难题。
不过,于小千对此不以为然,“此次合作,政府并不是没有考虑企业的利益。根据协议,政府完全支持医院开展特需服务,自主经营。”于小千表示,医院可以开展高端、特色服务来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获得企业资本合理的回报。
业内人士表示,虽然从理论上来说股东不能分红,但在实际操作中,目前许多非营利医院都在以各种方式分红,“清河医院的股东或许也可以尝试。”不过,这位人士也表示,这样做的确风险很大,尤其是当这家医院成为公众焦点以后。
社会资本急需“环境保护”对于股份制非营利性医院来说,医院的收支结余不能用于股东分红,只能用于医院发展。于是,社会资本如何获取投资收益就成为了一大争议问题。
北京要实医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顾问刘燕翌认为,一边是独立、高水平运作的市场,而另一边却不能体现股权人的利益,这是一对很大的矛盾体。
“这是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医院分类制度逼出来的双轨制产物,在税收政策和医保定点两方面,国家给营利性医院与非营利医院的待遇悬殊太大。”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余晖认为,既然医院已经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参股者仍然可以分红,这还叫非营利性医院吗?
自2004年以来,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在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上提出“对于社会资金投入医疗事业的,允许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后,业内也已经公认了一个事实:社会资本办非营利性医院可以获得合适的回报。
“合适回报如何界定?”国际医院管理协会高级顾问王兴茂质疑,目前没有一个部门来对非营利性医院的经营状况进行审核和监督,投资者可以采用多种手法转移利润,比如成立体外公司,将医院的一些经营活动或者关联交易转移到体外公司,医院的成本则成为体外公司的收入。
“与国内不同的是,国外的税法非常严格。”余晖说,税务部门一旦查出非营利性医院有分红的行为,将以违反税法重罪处置,而在中国仅仅是罚款而已。此外,我国缺乏法律对非营利性组织进行规范,对医院的审核主要由卫生部门来执行,但执行效果很难保证。
“谁也不能否认,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不仅是政府,还应该有其他社会力量。”于小千表示,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办医院一样能为老百姓提供放心的医疗服务。目前,医院的发展方向虽然都还在预期当中,但是于小千也坦言,尽管政府在协议中对医院承当基本医疗服务做了明确规定,但是对其实现的程度还很难把握。他说,这是在国有医院和完全民营医院之间探索一条引进社会资本的路子,肯定会遇到很多问题,最终要看企业和政府如何协调,如何营造一个适宜的投资环境。
(责任编辑:霍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