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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张艺谋、李宁“广西杰出贡献奖”,各奖励100万元人民币。这是广西第一次将这项特殊的荣誉颁发给文化、体育界人士,主要是为表彰张艺谋在2008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的贡献,表彰李宁为体育事业和北京奥运会作出的贡献以及两人为广西发展作出的贡献。
这条不算长的消息透露的信息却不少,张艺谋和李宁在2008北京奥运会的贡献自是众人皆知,但知道张艺谋也是广西人的不多——张艺谋祖籍陕西,1982年北京电影学院毕业后在广西电影制片厂工作,现户籍仍在南宁市;知道张艺谋和他的合作者在桂林创造了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的很多,但知道演出总场次已达1500场,票房收入5亿多元的不多;知道“体操王子”李宁是广西人,曾经获得过14项体操世界冠军,为中国的体育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也让广西的家乡父老感到无比自豪的很多,但知道他为广西柳州拉来F1摩托艇世界杯大赛,为家乡宣传带来无形效益的不多。
如此说来,广西官方奖励两人各100万元人民币,“希望广西人民继续奋斗,以他们为榜样,为广西的发展贡献力量”的初衷于情于理都不为过,可偏偏也招致网民的非议,是一些网民红眼病乃至逆反的心理又集体发作了吗?重奖的新闻年年有,引发争议的也不在少数,可这回要说是网民们红眼病乃至逆反却又冤枉了他们。听听他们的说法还真有些道理呢。“他们是中国的精英,对社会是有大贡献的,如果用金钱衡量,远不是100万能体现的,给他们荣誉吧,为什么要奖钱呢?他们缺这钱吗?”“广西没有因贫穷而失学的儿童了吗?还有很多!200万啊,能建一个很好的学校了。”“政府与其这样为成功人士锦上添花,不如更多地将资金用于做雪中送炭的善举。”……
看来问题不是该不该奖励张艺谋、李宁,而是以怎样的方式更好更妥帖。网民反对以金钱的形式衡量他们的贡献,不是认为100万有些多而是这里有个背景,那就是广西还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还有很多穷困的群众需要帮扶,还有很多失学的孩子需要救助。而在网友们看来,在已足够富裕的张艺谋、李宁们那里,100万的意义绝没有用在困难群众的身上来得大。事实是不是这样呢?我想张艺谋、李宁在听到网民们如此议论他们的100万所得时,没准儿也会有些压力吧,这倒不是说他们拿着觉得会亏心。有网友说,“如果他们在拿到的100万中又捐出20万给灾区或者给困难学生,效果可能更好些,当然不捐也无可厚非”,也正反映了大多数网民既没有理由反对张艺谋、李宁领重奖又对他们有所期待的矛盾心理吧。
至于有网民质疑广西官方拿纳税人的钱重奖二人事先跟谁商量了,我想这又是一个更难缠且深奥的话题了,而想到这些,也许就连张艺谋、李宁也觉得,如果获得的只是一种精神奖励就没有那么多的是是非非了。(宋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