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请市委市政府立即叫停居民供暖费上涨!!
供暖费上涨本来就是个极为敏感点的关系每个百姓生活的事情,不是不能涨,但是在今年涨,在金融危机经济危机大潮已经疯狂袭来,在CPI高涨近一年之后的现在,在人民收入已经大幅缩水,生活水平明显下降,实际购买力明显下降的现在,在国家出台大力度积极财政政策惠民安民,千方百计解百姓解中小企业于水火的现在,出台这个大幅度上涨居民供暖费的措施(文件即将公布,最终决定涨到25元/平米,涨幅达25%),无异于给百姓雪上加霜!!不合时宜、不合国意、不合民意,不符合科学发展观在当下的宗旨和要求!!紧急呼吁叫停这个与潮流相悖于民意相悖的做法,用不给公务员08年调资的钱补贴供暖企业,还百姓一个屋暖心更暖的冬天!!!(网友)
![]() |
信息反馈
这位网友提出的问题很好,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04年我市制定集中供热价格时,核定其燃煤价格为每吨380元。今年年初开始,燃煤价格一路攀升,3月份煤价达到每吨580元,6月底每吨780元,今年最高峰时接近1000元,由于燃煤价格大幅度上涨,致使供热行业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即使按照6月底价格每吨780元测算,不考虑其他各项成本上涨因素,2008-2009采暖期供热成本将达到32.93元,其中仅燃煤成本为22.23元,超出了原热价水平,热费收入尚不足以支付购煤款。
面对燃煤价格大幅上涨给北方各供热省市带来巨大影响的严峻形势,2008年9月,国家发改委、建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冬季供热采暖工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应按照政府财政、企业和用户共同负担的原则,综合采取价格、财政、税收等措施,适当缓解供热企业因煤价上涨而导致的经营困难。按照通知精神,我市制定了“政府财政补一点、供热企业担一点、供热用户调一点”的方案:
1、市政府在市财政十分紧张的条件下,史无前例的给供热企业总计2亿元的补贴资金,同时要求各区县财政按所属辖区的供热面积同比例配资补贴,用于储备燃煤,保证按期、全程、稳定供热。
2、按照价格调整程序进行了成本审核、价格听证等项工作,适当调整了供热价格。据我们了解,除北京市外其他“三北”城市都根据燃煤价格上涨形势调整了供热价格。
3、同步出台相关政策,提高了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提高了城市集中供热低保家庭和重点优抚对象家庭供暖补贴比例,对城市特困救助家庭和非集中供热城市低保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给予定额取暖补贴,减轻了居民负担。
以普通职工收费面积70平方米标准计算,采暖费增加支出350元,减去双职工增加的200元烤火费补贴后,实际每个家庭每个冬季增支150元,可以说,充分考虑了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民生的关注和支持。
天津市供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