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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公认最具权威性的法学研究奖项——第二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在人民大会堂颁奖。记者在公示名单中发现,10月被“双规”的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凭借《司法解释权:理论逻辑与制度建构》获得三等奖。(据12月7日《北京青年报》报道)
各方声音
黄松有获奖愧对钱端升
一个面临法律制裁的人获奖了,而且是最权威的法学研究奖。黄松有的著作10月8日被公告获三等奖,10月15日,黄松有被中纪委带走问话,随后被“双规”。黄松有就这样同钱端升奖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如果黄松有还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副院长,我相信这个奖会让他“学者型官员”的金字招牌更加闪亮。作为诉讼法博士的黄松有的确有这个能力获得三等奖,然而我认为黄松有获奖愧对钱端升。
钱端升奖的主办方这次其实犯了一个错误,他们过于追求所谓程序的正当而忽略了黄松有获奖可能带来的影响。从整个的评奖程序来看,我们的确找不出丝毫的纰漏。然而主办方忽略了一个关键的问题,黄松有获奖给钱端升奖开了一个很不好的先例,那就是唯学术论的泛滥。而唯学术论只能害了这一全国性的庄重奖项。
其实就学术而言,可以分为功利学术、兴趣学术和人格化的学术,而只有以人格为学术,以学术为人格,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这样的道德才是学术之德,黄松有的确有才,可一个道德失范、知法犯法的人,究竟能给中国的法治建设带来什么呢?设立钱端升奖的目的是纪念钱端升先生对我国法学研究的重大贡献,促进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推动国家法治建设。
黄松有获奖给钱端升奖出了一道新的命题,那就是钱端升奖的评奖规则中除了学术规范之外,是否也该引入道德评价的条款。(关东客)
黄松有能得这个奖吗
新闻一经发布,网上立即非议四起,有网友对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提出质疑,认为这样的奖项不应该属于黄松有这样的腐败官员,有网友则发帖称钱端升奖应加入“道德评价条款”。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的设立,其宗旨是为了促进我国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鼓励法学和法律工作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多出精品,其目的非常单纯。普通高等院校教师,法学科研机构研究人员,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的法律工作者,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工作者,均可申请评奖。尽管这个黄松有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可这并不代表他的理论水平就和人品一样低下,毕竟他接受过的教育、他所接触过的实际案例、以及他对国家法律法规的研究,都要比普通的法律工作者更广泛、更深入、更具有高度,也更权威,他获奖一点也不稀奇。抛开其所处官位不说,黄松有只是个道貌岸然、口是心非、言行不一的法律工作者而已,这些并不能抹煞他所具有的法制理论高度,与其学术研究无关。如果说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不应该颁发给黄松有,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他的法学博士学位也不应该得到呢?(司爱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