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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本报新闻热线28201234连续接到多起因新旧物业管理公司交接致使小区物业管理处于真空状态,进而影响居民生活的投诉。
实例
新老物业交接小区“失明”了
日前,经多方交涉,红桥区明华里小区的公用照明在“失明”3天后恢复了正常,让业主们稍稍松了口气。目前,明华里小区正处于新老物业交接阶段,原来提供服务的浩达物业公司逐步撤离,“新管家”德民物业公司要于明年1月1日才能正式接手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尽管这段时间新老物业都在尽力维持小区的正常秩序,但仍有不尽如人意之处。
“我马上就要办喜事了,近些天来家里串门的亲朋特别多,小区处于新老物业交接阶段,环境大不如前,楼道灯的‘失明’也带来了大麻烦。一位来家里探望的亲戚晚上离开时,因楼道一片漆黑,不慎摔倒在楼梯上受了伤,让我们一家很过意不去。”此外,刘先生还表示,尽管楼道的公用照明恢复了正常,但老物业曾承诺帮忙修复的门铃、纱窗等都被无限期地搁置下来,而新物业明确表示,这些事不属于他们的职责范围,还得找老物业协调。
问题
新老物业交接三个焦点待解
采访中,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河西区博林园等几个小区都存在新老物业交接引发的诸多问题。
问题一:新物业收费标准怎么定
物业费一直是物业纠纷中的焦点。河西区某小区前期的物业管理合同即将到期,业主委员会提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公司,并拟保持物业管理费标准不变。但部分业主提出,当初的物业管理费标准是开发商定的,不合理,应该降低物业费。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对下一届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费不能根据现任物业公司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来确定,不是业主讨论就能确定的。目前,业主委员会只是了解业主的需求状况和购买物业服务的能力,从而预估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但最终确定收费标准,还需要通过物业招投标的形式在市场竞争中产生。那时,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与物业服务的收费标准是相对应的。
问题二:新老交接真空期难度过
通过业主大会解聘原物业公司后,却发现一时很难物色到满意的新物业公司。这时往往由社区和街道代管一段,但这期间如果出现问题,经常是权责不清。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具体到如何赔偿、该由谁赔偿等,成了一大难题。毕竟社区和街道不是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终,只好双方各退一步,协调解决。
问题三:一个小区俩“管家”上阵
不久前,南开区八里台附近一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炒掉”了老物业公司,并重新聘任了新物业公司。然而,就在新物业公司正式入驻小区时,被“炒掉”的老物业却迟迟不肯离开,并拒绝移交相关资料和设备等。新物业入驻当天,新老物业就出现了僵持不下的局面。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当业主对老物业的服务不满时,可以选择新物业服务企业,但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经过业主大会2/3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能变更物业管理权。一旦出现业主大会变更物业管理权的决定,被正常解聘的老物业公司就要确立“市场心态”,同时,要按照合法程序退出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