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北方网消息(记者王冰):天津海事局12月11日宣布,即日起将通过“提高港口船舶通航效率、放宽天津主航道的通航标准”、“推荐天津港砂石运输船舶专用航路”等十项措施支持港航企业抵御金融危机。
天津海事局黄何副局长告诉记者,为支持港航企业抵御金融危机,尽可能地减轻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天津海事局出台十项措施,尽最大的努力协助天津地区港航企业渡过难关。这些措施的主要出发点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供服务,便利运输,减少非生产时间,提高港口船舶运营效率。
十项服务措施是:
一、实施天津港主航道新的通航标准。单向通航标准两船宽之和放宽到75米;单船宽度放宽到45米;拖带宽度放宽到40米。
二、公布实施天津港砂石运输船舶推荐航路。避免砂石运输船舶穿越天津港主航道和锚地,减少砂石运输船舶与进出天津港的船舶发生紧迫局面,确保进出天津港船舶和人命安全。
三、与港口单位建立紧密联系,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了解港口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恶劣气象条件下,实施科学疏导,最大限度地支持港口生产。
四、针对季节特点,加强对恶劣天气的预警防控,建立《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安全保障方案》,通过雷达、AIS、RBN\DGPS、CCTV等监控设备重点加强对“四客一危”船舶的监管与服务,维护正常锚泊秩序。
五、服务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提供30万吨级原油码头港池及码头前沿水域扫测、出图等支持保障服务。
六、主动介入港口工程建设。协助指导制定安全及防污染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整合现有应急资源,降低码头的生产建设成本,保证在发生污染事故时有足够的应急力量可以调动。
七、在天津水域施工作业的内河船舶,申请临时性简化检验,免费实施预评估。
八、实施证书、证件办理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在基本资料具备的情况下,对船舶证书及文书、船员各种证件签发,缩短办结时间,保证船舶能够正常营运。
九、紧跟国际公约、国内法律法规动态,第一时间传达到企业;为公司提供人员培训,联手消除船舶隐患,降低船舶被滞留的可能性。
十、收到天津市口岸管理部门国际航行船舶临时停靠非开放的港区、码头和新码头启用的征询意见,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予以回复。
相关链接:
天津港主航道实施新的通航标准
天津海事局最大程度的利用天津港主航道资源,提高船舶航行效率,即日起公布实施天津港主航道(25万吨)新的通航标准。
即:单向通航标准由原先的两船船宽之和大于等于65米,放宽到75米;船舶宽度大于等于40米放宽到45米;拖带宽度大于30米,放宽到40米等。
这一措施将有效提高提高船舶通航能力,提高航道通航资源利用率,减少船舶锚泊等候时间,减小锚地压力。同时,提高船舶周转效率,减少船舶营运成本,增加航运企业及码头单位经济效益,也将有力提高环渤海航运中心地位,加快滨海新区的建设与发展。
推荐天津港砂石运输船舶专用航路
通过建设安全、高效的天津港通航环境,减少船舶交通事故,保护海洋环境,降低航运公司的营运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航运业下滑带来的经济损失,是天津海事局应对金融危机、支持港航企业的又一有力措施。
目前,随着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天津港的生产建设迅猛发展,港口交通流量、吞吐量大幅增长的同时,天津水域的“两船”即砂石运输船和施工船舶数量不断增加,规范天津港砂石船的航行路线呼之欲出。
通过公布实施天津港砂石运输船舶专用航路,对航行方法提出建议,杜绝砂石船舶穿越主航道和锚地,减少砂石船与大船发生紧迫局面,避免恶性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天津水域的交通安全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