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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十条”出台后,其中大量的涉及民计民生的投资引起群众高度关注。据国家发改委介绍,4万亿元中,保障性安居工程2800亿元,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3700亿元,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事业400亿元,生态环境投资3500亿元,灾后恢复重建1万亿元。这2万多亿元的投资都涉及改善民生,将大大改善城乡居民生活条件,加快社会事业发展,直接造福百姓。群众热切盼望这些投资能给自己的生活带来实实在在的益处。
这些天文数字的巨款“派发”下来,如何监控便成为当务之急。然而,若从更深的一层去考虑,只是保证这些资金的使用安全尚是低水平的。高水平的要求是:这些资金不光能被安全地使用,更要被有效地使用。在今天,后一点的意义尤为突出。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我们既要保证这些工程的建设质量,更要保证其服务百姓、有益民生的“质量”。倘若只有前一个质量而无后一个“质量”,则质量再高,也可视为失败工程。没有后一个“质量”的工程项目,和百姓的生活改善不发生关系,和百姓的现实需求不发生关系,和百姓的切身利益不发生关系,建设得再怎么富丽堂皇,也不过是一件价值昂贵的摆设。
比如说“国十条”中的“加快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事业发展”跟群众的关系应该是极密切的了。然而,与如何“加快”的重要性相比,“加快”之后能否真正施惠于民,则更为重要和必要。这些“加快”必须得真真切切地“加快”到老百姓心里面去才行,必须得实实在在地服务于群众生活,对提高和改善群众生活质量有真的作用才行。
多年来,我们的相关经验教训已经不少了。一些地区的场馆越建越大,越建越气派,越建越豪华,名曰“惠民”、“益民”、“便民”,实则百姓并未感到“惠、益、便”。有些场馆因为设计脱离实际、大而不当华而不实,或干脆属于“拍脑袋决策”,造成使用率偏低,不仅难以发挥其应有作用,而且连维护都成了大问题,甚至成为鸡肋、成为包袱。这些项目,即便工程质量能获“鲁班奖”、账目清清白白“一尘不染”,老百姓也不认可,也会视之为“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因为它们不惠民、不益民、不便民,它们对老百姓来说两个字就可概括:没用。
惠到百姓心坎儿里的惠民,才叫真正的惠民。因此,对涉及民计民生的工程项目,必须从规划、立项、审批等诸源头关口把好关,让它们建成后真正能产生社会效益。在建设时必须充分调查研究,充分倾听百姓的声音,结合实际需要,切实施惠于民,绝对不能为了完成投资而投资,更要警惕追求“政绩”的新一轮楼堂馆所大规模建设热潮的出现。我们要确保投入民生的钱用在“里子”上,而不是花在“面子”上。如果盖了剧院没演出、盖了医院没大夫、盖了学校没老师、盖了体育馆没比赛,那还不如不盖! (易逍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