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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咱们接下来就不妨连线一下成都市民政局的副局长陈翔军,听听他对于这次成都市发放消费券的一些解读。
陈局长,你好。
陈翔军(成都市民政局副局长):
你好,主持人。
主持人:
首先您给我们解释一个问题,因为我们看到这次对消费场所是有指定的,并不是拿这个券到哪花都可以,当时这个制度设计考虑的是什么?
陈翔军:
我们这个设计是这样,指定的商店不是由我们成都市哪一级政府事先来指定,商场你只能在什么地方去消费,所谓指定就是购物券是在特定的商场里面来购物,是这个意思,那么指定就是这么一个含义。我们考虑这个购物券的商场,它要满足这么几个条件,就是有这么几个原则吧。
第一就是要方便,我们毕竟补贴和救助的对象是低收入的困难群体,在成都市它的覆盖面比较广,主要大部分的低收入家庭是在农村,要考虑他们拿到这个券以后购物比较方便。
第二个考虑,价格要相对的低廉、合理,因为都是低收入群体,你不能在价格方面有什么问题。
第三个考虑,它的服务要好,就是在成都市,在我们地方上大家都比较认为它是信得过的这么一个购物的场所,不能有假冒伪劣这种类似的商品。
第四,我们也考虑低收入的群体,主要是要满足他们基本的生活需求,所以日用消费品比较充足。
是这么四个方面考虑的。
主持人:
陈局长,对于一些商家来说,这种消费券对他们来说可以说是缓解他们的库存压力,让他们的资金流动起来,会不会有商家有这样的疑虑,为什么是他们,而不是我们被选入。
陈翔军:
是这样,我们确定是谁来承担这个任务,就是刚才我们说的那么几个原则。另外具体操作是由我们区市县的民政部门和当地政府的采购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采取政府采购或者是招标或者是涤选,然后根据我们的要求,就是能够满足刚才我说的上述那些条件,然后确定究竟是谁来承担商品销售的任务,所以说整个程序应该是公正的。另外还要在当地的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下,可能还要吸收部分的群众代表来监督这个是最后由当地政府来确定,究竟由谁来承担商品的销售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