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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本报以《120万元新房遭遇“黄大锤”》为题,报道了业主郅女士在富力湖红树花园购买的房产,被开发商工程部“友情装修”错砸一事,众多读者对此“蹊跷事”发表看法,提供维权建议。无独有偶,在西青区李七庄街王姑娘庄村的育水佳苑,也发生了几乎同样一件“黄大锤”事件。虽然房产价值没有百万之巨,但比郅女士家更惨的是,房主蔡先生家卫生间的承重墙在自家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完全“砸毁”了,已经丝毫看不出独立卫生间的模样。
“我去年经人介绍买的这房子,就在外环线边上,一次性付款20多万元,与王姑娘庄村委会签的合同,是育水佳苑D区某号楼103室一楼的一个小独单。双方约定是今年9月30日交房。后来,他们说略微晚一段时间。房子下来后,我因为工作忙没有及时去领取钥匙办理入住。12月初,突然接到前期物业打来的电话,说我的房子被人砸了。我急匆匆赶到现场一看,103室的门确实开着,整个卫生间的承重墙已经被砸毁,看得出装修的人是不想要这个卫生间,要打通的样子。厨房也被砸了,似乎是要把厨房那改一个厕所出来……”蔡先生向记者详细地描述了自家新房被砸的惨状,并出示了照片。
自己没领取钥匙,没办理入住手续,房子怎么可能被他人砸了呢?蔡先生找到物业,得到的答复是“钥匙给错了,让101和102的业主领走了,是他们砸的。”
记者调查了解到,该小区前期物业与后期售楼同在一处,但前台告诉记者,负责人不在,无法回复。当日下午,自称售楼部的岳经理电话回复本报:“我们现在只负责销售育水小镇的C区,D区的问题应该找村委会。”记者随后致电李七庄街道办事处,希望能有相关负责人对此事作出回复。
12月17日下午,育水佳苑物业部负责人致电本报,称己方才是“受害者”。“我是王姑娘庄村委会派到育水佳苑的负责人,此事应该说我们也是受害人。当时,我们的物业管理人员和保安听到103房间有砸墙的声音,赶过去才发现了这个问题,是我们及时制止了这种拆改行为,维护了业主的权益。另外,经我们调查,101、102、103三个房子的买主实际上都是亲戚,不是外甥就是侄子,他们自己装修,被我们发现后,为了逃避责任才上演的这一出。其实,装修押金才2000元,很多业主可能是觉得便宜,无所谓了……”
18日上午,该负责人正式就“育水佳苑D区某号楼3门101-102-103业主于某严重房屋拆改问题”,加盖育水佳苑物业服务管理部公章函复本报:1、购房者应该清楚自己所购买的房屋具体位置。2、物业验房人员验的是该楼3门101-102室,验房单子上有明确的施工队、业主以及物业验房人员的签字。3、2008年12月6日业主三人来物业谈话中提到,在验房期间锁101房门的时候没有锁上(即钥匙不是101的),而锁103的时候却锁上了。说明把钥匙发错了。也就是业主明知钥匙发错,没有及时换取。4、不管是谁的房子,根据《拆改装修房屋审批程序规定》也不应该去砸承重墙。综合以上供述,证明业主明知故犯、别有用心、明知钥匙发错而不及时换取,造成了严重拆改房屋承重墙问题。故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业主自行承担。
记者咨询为何回复的是“101-102-103业主于某”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101和102的业主是兄弟俩,103跟他们也是至亲。所以是一回事,现在我们正忙着通暖气事宜,不便出示文字证据。”
对于“3家事主串通一气,让物业承担责任”这一说法,103的业主蔡先生明确否认:“可以通过公安部门调查。事实是,101和102的业主只是我一个亲戚的邻居,此前从未谋面。我买这房子确实是通过该亲属的介绍,但是购房是独立行为,事后该业主曾通过他人提出把101房调换给我,但我认为两套房子位置不一样,103更佳。而且101的面积比103大,还要我补差价,我不认可。现在的问题是,我的房子没办理入住领取钥匙,物业必须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至于他们和101业主怎么协商,是物业的事情,与我无关。”
蔡先生最后表示,已就此咨询律师,准备依法解决,希望育水佳苑开发商能有一个明确答复。
不论你住几楼,只要你砸承重墙就是犯法,就是破坏!请各个方面抱着对广大业主负责态度,对那些破坏承重墙的人给予最重的处罚.建议封他家的门!破坏承重墙,断子又绝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