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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第一案”昨天在北京朝阳法院宣判。去年12月29日,北京白领姜某跳楼自杀,其自杀前的博客透露丈夫王某的婚外情令其痛不欲生。博文引起网友们对王某群起而攻之,导致王某被迫辞职,患上抑郁症。王某因此将传播博文、公布其信息的三家网站起诉至法庭。昨天,法院确认王某确实有婚外情行为,并当庭予以批评。同时法院认为,大旗网和北飞的候鸟网站构成侵权,赔偿王某3000元和5000元精神抚慰金。天涯公司及时删除了不良帖子,不构成侵权。
这起“网络暴力第一案”也称“人肉搜索第一案”,涉及的事件自“人肉搜索”起,至“网站侵权”终,一年来历尽波折,数次开庭,现在终于画上句号了。然而这个句号似乎并不圆满,王某赢了官司却输了生活,至今抑郁缠身,无法就业;网站输了官司却并未输掉人气,其所牵扯的无数网民也许正潜伏在其他地方,仍在玩着“人肉搜索”的游戏。
“人肉搜索”是个相当厉害的网络武器,就像那种具有追踪功能的导弹,一旦选中目标就紧追不舍,不仅速度快,跟得准,而且对被追踪对象信息的把握相当全面。还记得去年《新闻联播》里说出“很黄很暴力”的小女孩吗,一夜之间,网友们就将她的出生年月、出生医院、所在学校、平时成绩等全部搜出。“搜索”完成之后,这颗“导弹”就开始对目标猛烈攻击,体现在小女孩身上,是无休止的跟帖嘲讽,以及很“有才”的漫画恶搞。而遇到嘲讽与恶搞算是幸运的,“第一案”中的受害者王某就倒霉得多,不仅丢了工作,自家还遭到网友的上门骚扰,墙壁被刷上“逼死贤妻”“血债血偿”等大标语,最终染上抑郁症。至此,“人肉搜索”就已转型为“网络暴力”了。
在以往的“人肉搜索”中,有过“第一案”这样确凿无疑的侵权,也有过类似“后妈虐童”那样的误会,这些的确让人遗憾;但也有让人振奋的。比如“5·12”汶川地震后,网友在网络上建立的“汶川地震寻人吧”,通过“人肉搜索”的方式使得成千上万的人通过点击获知亲友平安的消息,这正是“人肉搜索”展现的正面积极作用。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由于网友鱼龙混杂,“人肉搜索”更容易引发侵权等诸多问题。有人曾对“人肉搜索”引发的“网络暴力”作如下总结:以真假难辨之事实,行道德判断之高标,聚不负责之群众,曝普通人之隐私。而在这之后,“第一案”中王某的遭遇便产生了。可见,“人肉搜索”“网络暴力”虽然来自虚拟世界,但却是现实世界的一股汹涌暗流,控制不好就会走进现实生活,造成恶性事件。
今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讨论“刑法修正案(七)”时,委员们建议将“人肉搜索”行为列入刑法予以规范;在12月5日开幕的第八届中国网络媒体论坛上,国新办主任王晨列举了网上十大不诚信,“人肉搜索”便在其中,王晨表示,将借鉴国际上的成功做法,积极探索实名上网办法。有了法律规范,网友在进行“人肉搜索”时便不敢为所欲为,而如果实行实名上网,则网友的行踪将从幕后走向前台,这样一来,汹涌的暗流将被有效阻止。
无论是“人肉搜索”写入刑法,还是实名上网,都在酝酿过程当中,我们还需等待。不过,“第一案”在此时宣判,无疑给热衷于“人肉搜索”并乐于在网络中“伸张正义”的人们一个警醒:判了第一个,就有下一个,别乱来。但与此同时,它也再次对有关方面提出了要求,给“人肉搜索”以规范已迫在眉睫:网站虽然赔钱了,但那些以网站为平台进行肆意谩骂、侮辱,以及上门刷标语的家伙不知正躲在哪里偷偷笑呢。(刘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