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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本市将发布《关于加强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的意见》和《天津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实施方案(2009-2011年)》,未来3年,在全市构建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全面提升疾病预防控制公益性。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
问:3年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达到什么目标?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到2011年,基本理顺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建成经费保障有力,人力资源数量和结构合理,基础设施、实验设备满足辖区需求,功能完善,职责明确,管理与运行规范,能满足我市人民健康需求,与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相适应,可持续发展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主要内容:
(一)统一机构名称,统一内设科室,规范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编制;
(二)根据上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能和直辖市的地域特点,明确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
(三)加强以房屋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辖区服务人口超过40万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筑面积要不低于4000平方米,辖区服务人口40万以下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筑面积要不低于3000平方米,对未达标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其所需建设资金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由市和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共同投入。总投入预算为9000余万元。
(四)全面提升实验室装备水平和检测能力,由市和区县财政部门三年累计共同投入6000万元;
(五)建立严格的准入机制,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和管理,2011年底前,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人员参加岗位培训或学历教育的要达到100%;
(六)加强公共卫生危害因素监测,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使我市公共卫生危害因素监测和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水平有明显提升,切实提高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问:如何保障3年建设任务落实到位?
答:为了将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三年能力建设任务落实好,我们采取了以下保障措施:
(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三年能力建设工作。成立了“天津市重点疾病预防控制和免疫规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以及发展和改革、卫生、编制、财政等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密切合作,共同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各区县也建立了相应机制。
(二)强化政府投入保障机制。由辖区政府预算和单位上缴的预算外资金统筹安排。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业务经费,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重点疫情监测、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免疫规划、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项工作的合理需要。
(三)加强督察,建立并完善工作规范和评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