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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津南烟草专卖局发现两辆面包车经常向津南区多家烟草批发部、烟草专卖店发送红梅、大前门、石林等中低档香烟,价格低廉,送货渠道秘密,推测是一贩卖假冒香烟团伙在津南区非法经营,便向公安津南分局报案。
假烟流入市场
2007年10月,公安津南分局经侦支队成立专案组,并经侦查了解到,津南区的张某经常驾驶五菱面包车向香烟经营商批发中低档香烟,每条20元至25元,均从非法渠道进货,涉嫌贩卖假冒香烟。于是,便衣民警秘密跟踪张某,掌握张某和3名男子、一名女子每三至五天从东丽区某物流公司取货,每次拉20箱至100箱,从货物外包装看是电器、果茶、口香糖等,走货量较大。他们把货分别存放在津南区郭黄庄、芦庄子和河北区金钟河大街某居民楼的4个库房。之后,5名嫌疑人开车向武清区、河西区、西青区、河北区等地的烟草批发部贩卖中低档香烟。
经进一步工作,专案组掌握嫌疑人分工情况:张某、张某某(张某的姐姐)负责销售香烟,李某(张某的姐夫)负责购买香烟,赵某、刘某是马仔,负责运输香烟,一个家族式非法销售假冒香烟团伙浮出水面。同时民警了解到,李某从广州购买香烟,李某的上线应在广州。
公安部督办案
为了解李某上线案情,市公安局、公安津南分局派民警于2007年12月飞到广州某物流公司,查找源头。经天津警方和广州警方缜密调查,初步掌握李某的上线为高某,暂住在广州市,是福建省人,批发假冒烟草。同时,专案组掌握李某、张某某多次通过银行给高某汇款的线索。在广州开展工作的民警了解到高某在天津有多个下家后,推测高某可能向其他省市贩卖假冒烟草。于是,民警装成物流工人,秘密查看高某发货情况。经多日侦查,掌握高某向河北省、山东省、陕西省、河南省、吉林省等地发送假冒香烟的证据。回津后,市公安局、市烟草专卖局共同报请公安部。今年4月14日,公安部批准将高某、李某等人销售假冒香烟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
为击毁销售假冒香烟网络,市公安局在市区成立指挥总部,在津南区设立分指挥部,出动110名警力和80余名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分成15个工作组,分别负责抓捕、搜查、讯问、现场勘查等工作。
烟贩头子落网
4月27日,抓捕民警飞到广州,在当地警方协助下,摸清高某的住处。4月28日,民警发现高某走出暂住处,身背旅行包。指挥部推测高某准备潜逃,遂指令民警实施抓捕,并命令15个工作组立即行动抓捕。高某被抓捕归案后,民警从他身上缴获大量现金和美元,同时李某等5人先后落网;警方端掉4个储存假冒香烟仓库,收缴30多种假冒香烟共计2万余条,价值72万余元,并缴获部分赃款、多张银行卡、多部手机、两部面包车等。
经审讯,高某交代他与李某认识后,开始向李某批发假烟。从2007年10月至案发,李某等人向高某汇款19次,计91万余元,高某给李某发货700多箱。同时高某也供认了向其他省市贩卖假冒香烟的事实。事实面前,李某等5名嫌疑人也供认了犯罪事实。
12月10日,津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高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万元;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0万元;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张某被判有期徒刑2年,处罚金5万元;其他两名嫌疑人也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