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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泽博客截图 |
核心提示
12月4日晚,央视某频道法制记者李敏在北京家中被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带走后,李父委托北京律师周泽为女儿辩护律师。周泽赶赴山西,数次要求会见李敏,看守所称需检方同意,而检方称按律师法,会见不需他们批准。前天下午,周泽和李敏的叔叔再次到看守所要求会见李时,却意外得知,另有个李敏的律师正在会见她。周泽对此满腹疑问:李敏在押,她怎么委托的律师?既然这个律师能够会见当事人,自己为什么不能会见……周泽将此事写成博客发到网上,有网友留言怀疑李敏被“指定代辩”,也有网友称这是“律师打架”。
昨日,会见过李敏的那名律师婉言谢绝了记者的采访。
家人请的律师会见未果
12月4日晚,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进京将中央电视台女法制记者李敏带走,舆论哗然。据此前媒体报道,该记者曾以涉嫌滥用职权为由采访过这个检察院;而检方认为该记者涉嫌受贿。
12月8日,李敏的叔叔李建国与李敏的父亲李建忠,一起到周泽律师执业的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与所里签了协议,并给周泽出具了委托书,委托周泽为被杏花岭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刑事拘留的李敏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服务。
周泽曾是“西丰县委书记进京拘记者”事件中被拘女记者的律师。周泽认为,从程序上说,检方的做法不合法,李敏之前采访过该检察院负面新闻,该院和李的案子已经有了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按法律规定应当自行回避,否则有报复性执法的嫌疑。
杏花岭区检察院则称此案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办理的。最高检新闻办之后证实了这一消息。
12月中旬,周泽以杏花岭区检察院和李敏有利害关系为由,向最高检提出管辖异议,同时致函杏花岭区检察院要求全体回避。
12月12日,办案检察官告诉周泽,会见李敏可直接到山西省看守所,在看守所,周泽出示一应证明后要求会见。看守所方面称需要办案机关出具准予会见的文书。周立即提出异议:《律师法》规定,律师会见不需要办案机关批准,只凭有关证件即可。见交涉无效,周泽又回到杏花岭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电话中告诉他,会见不需要他们批准,他们不会出具文书。周泽再到看守所,对方仍是那个理由。
12月22日,周泽再赴太原要求会见李敏,在检察院和看守所折返两次无果。当天,他获悉,李敏已经被批捕了。
司法机关知法犯法。他们要办谁,当然要找好帮凶了

看不懂!为什么会这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