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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重庆晚报》报道,重庆一成绩优秀的高三学生,因贫穷偷走同学4500元。检察院表示:如果考不上重点大学就起诉他。后来,该学生果然以超过重点本科线30多分的成绩考上名牌大学,并被免予起诉。
作为“重庆市首例”“在全国也不多”的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引来热议是再自然不过的事,赞成者说,该学生有培养前途,而且已退赃,有悔罪表现,对其网开一面符合宽严相济政策;而反对者称,此案涉案金额不小,用考上重点大学开脱罪名是对犯罪的放纵。孰是孰非?咱不是法律专家(何况法律专家也有对立的两派呢),实在无心也无力在法理上辩个明白,但窃以为这样的判罚至少让那位一时起贪念的学生有了更好的前途,提前有了悔过自新的机会,这当然不是说进了监狱接受惩戒就不能改造好,而是说类似这种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如果实施得当,就会节约很多社会成本,也会更适时地挽救一个人,而挽救一个人终归比毁一个人好。当然,单就这起案件来说,也不是没有瑕疵,就是检察官所说的“如果你考不上重点大学,检察院就要起诉你,就算考个专科都要起诉”。检察官自然是出于好意,然而,在这里,“重点大学”和“专科”之别似乎又隐含着一种“歧视”。窃以为不一定非要考上重点本科才可以不起诉,只要能考个一般大学继续深造,都可以不起诉,哪怕什么都考不上,只要这位学生确有退赃悔罪的表现都可以不起诉。不过,如此矫情起来,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了。
好了,暂且不说这起案件,让我们再回头看看近日被炒得热火朝天的“‘范跑跑’北京再上岗当教师事件”,事件的进展是这事可能会“泡汤”。已与“范跑跑”签订了两年聘用合同的学校表示:媒体对此事的报道给他们带来巨大的压力,最终也许会和范美忠解约。而在我看来,北京这家学校选择范美忠做教师,如果不是为了炒作,也是欠考虑的。没错,诚如范美忠所说,他也需要生存,需要养家糊口,然而,让一位造成重大道德底线激烈大辩论的人,重上讲台奢谈人文关怀,无论台下的学生还是公众,都有些难以接受吧。从这个意义上说,范美忠的教师岗位“泡汤”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然而,正如人们批评范美忠凡事不可太过一样,如果有人为此幸灾乐祸,说什么没人性的人就活该没工作,就活该饿死,就有些不理性且不人道了。如果说范美忠能否再当教师还可以争论的话,那么范美忠拥有重新就业的权利却是不容置疑的,任何人都不能给范美忠的一生贴一个一成不变的标签,谁也没有对其赶尽杀绝的权力。
说到人生的标签,让我想到白居易的诗句:“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周公被误解,大奸大恶的王莽玩伪装秀,都能让人迷惑莫辨,着实令人唏嘘不已。与此形成对照的则是众人皆知的“周处除三害”的故事,倘若周处被那猛虎或者河蛟杀死,也就没有以后改过自新建功立业名垂青史的机会了,留给他的标签也许就是横行乡里的流氓了。
而对重庆那位学生,对范美忠,以及一切犯过这样那样错误的人,只要他们有了真诚的悔意,就当承接社会的理性与宽容,至少,不会被贴上影响其一生的某种标签。因此,我希望范美忠如果哪一天选择了不是太刺激公众的教师以外的其他岗位,听到的是掌声而不是责难。(宋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