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在此次8项医改举措中,“明年起本市将在全市医疗机构实行药品统一集中网上采购,保证药品‘同城同价’”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究竟哪些医疗机构参加集中采购?网上采购怎样进行?记者采访了市卫生局的有关人员。
记者:参与本次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有哪些?
市卫生局:参加本次集中采购的为全市各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既包括三级、二级医疗机构,也包括全市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记者:本次集中采购的范围是什么?
市卫生局:本次集中采购包括全市各级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除麻醉药、精神药、医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国家特殊管理的品种以及生物制品类别中疫苗以外的其他所有西药品种,还包括全市各级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中成药。(中药饮片暂不实行集中采购)。其中,中成药部分在本市为首次实行全品种集中采购。
记者:采购周期为多长时间?
市卫生局:暂定为一年。自2009年3月1日起到2010年2月28日结束,届时可视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记者:什么叫网上采购?
市卫生局:简单地说,网上采购就是医疗机构通过一个现代化的网络技术平台完成药品的采购任务。“网上采购”的实施,政府部门可以实现对医疗机构参与网上采购活动以及安全合理用药的实时监管。
记者:集中采购后的中选品种是否都实行网上采购?
市卫生局:参加本次集中采购的全部品种统一实行网上集中采购。全市二级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各自作为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的基本采购单元,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要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作为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的基本采购单元。
记者:实行了集中采购后,医疗机构是否还能采购成交品种外的药品?
市卫生局:除极个别特殊情况外,凡列入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药品,不允许医疗机构采购未成交的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