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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居民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从2008年采暖期开始,“采暖期居民住宅集中供热价格按建筑面积,由现行每平方米20元调整为25元。”
那我们在暖气费涨价前已经交过今年采暖费的要怎么办,还要补交吗?如果需要补交有期限吗?听说在期限前没有补交还要收滞纳金?这也太不合理了吧,为什么买完房房价降了不给退差价,暖气费涨了就得补差价啊,绝对的霸王条款!!!(网友:补交采暖费)
[737437] 天津市 网友 111 ip地址:[218.67.133.*] 于2009-06-20 13:29 发表评论: |
我们预交的市全部款项为什么还要补差价呢太不合理了绝对的霸王条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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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199] 天津市 网友 ip地址:[124.249.130.*] 于2009-04-02 11:58 发表评论: |
太不合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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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859] 天津市 网友 wwjren ip地址:[60.28.158.*] 于2009-03-23 11:08 发表评论: |
房价降了要退还差价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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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675] 天津市 网友 天津市供热办 ip地址:[117.9.222.*] 于2008-12-31 15:15 发表评论: |
今年我市调整热价后,已经交费的用户还需要补交差额部分,其原因: 一是,因为此次热价调整的是2008采暖季的采暖费,而供热单位预收的也是2008采暖季的采暖费。 二是,在《天津市居民住宅供用热合同》中,也已注明“如遇价格调整则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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