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遭到破坏或盗窃现象非常严重,而一些物业和房管企业为了防盗,干脆将消防设施擅自拆下,统一管理到库房或值班室内。随着两节的临近,一些居民担心,一旦高层发生火灾,消防队员和楼内居民很难快速实施扑救,可能会造成更大的损失。
消防器材大多残缺
记者在今年4月才正式入住的芥园西道大园新居19号楼1门1层看到,楼道内有一个红色的消防栓墙柜,其大门敞开,本应放置在里面的消防水带、金属接头和水枪早被人拿走,而在消防栓墙柜内却看到里面堆放着破布、塑料瓶、编织袋等杂物。随后,记者又对该小区的其他几幢高层不同楼层内的消防栓进行查看,发现仅有少量的消防器材完好。
在已入住多年的贵阳路吉利花园32层看到,在该层消防栓内的消防水带被人剪断,金属接头和水枪被人偷走。其他楼层内的消防栓只剩一个破旧的水枪,水带已经丢失;有些消防栓除了一个被破坏的水龙头之外,再没有其他消防设备。虽然消防栓曾上了锁,但已被砸坏;个别的消防栓箱子竟成了居民堆放垃圾、杂物的私人“物柜”。
器材储藏应急困难
针对高层居民楼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大园新居物业的负责人毛女士说,为了防止消防器材丢失,他们在每个高层部分楼层的一些消防柜内设置了消防器材,其他楼层的器材被拆除,集中到地下室统一管理。一旦发生火灾将立即启用这些器材实施全力灭火。而一些住在高楼层的居民则表示,业主并不清楚这些消防设施放在哪个楼层,同时担心没有足够的灭火器材会给第一时间的自救造成困难。
市房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部分高层缺少保安人员和必要的防盗设施,因此一些公产房的居民楼消防设施丢失情况严重。房管部门工作人员说:“一套水枪水带和配套设施需要400元左右,按一栋高层总共20层算,如果每层设置两个消防栓,总成本就是1.6万元。”为了防盗,他们只能购置一些器材放在值班室内应急。
自行拆除也属违法
据了解,现行《消防法》中规定了居民住宅内要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在明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修订后的《消防法》中特别明确规定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等。因此,一些物业或房管公司为了防止消防器材被盗的做法,将属于违法行为。
一些被访者表示,物业服务企业拆除消防设施进行统一管理的防盗做法不妥,而是应该提升保安人员的巡查巡控力度和整体素质,同时在服务区内设置高科技的安防设备,防范不法人员的偷盗行为,这样住宅区安全将更有保证。